本报讯 (记者 杨铌紫)6月29日,重庆日报记者从市检察院获悉,市检察院、重庆银保监局共同签署了《关于在惩治金融犯罪、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中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的会议纪要》,双方将建立六项协同防范金融风险工作新机制。
按照纪要,双方将建立金融案件会商制度。检察机关在审查金融犯罪案件中,对案情重大、疑难复杂、争议较大的,可邀请相对应的银保监局(分局)参加案件会商,对案件中涉及有关银行、保险业的专业知识,内部操作规范,相关行业规定等进行专业咨询,联合开展金融风险评估、舆情应对、应急处置等工作。
按照纪要,检察机关还将对一定时期某类金融犯罪案件多发、频发,或者发生的重大案件、典型案件暴露出明显的监管漏洞,及时向银保监部门提出检察建议。
同时,双方将建立案件双向移送制度。银保监局在依法查处金融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涉嫌构成犯罪,应当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或监察委员会。同时移送案件后,7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同级检察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