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神经末梢”,更是固本安邦的“压舱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社会治理是一个协同合作的过程,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才能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因此,亟需跳出“单点突破”的思维定势,聚焦聚力突出治理主体、优化治理方式、共享治理成果等方面,以系统思维完善共建共治共享基层治理体系,不断提升基层治理的科学化水平。
坚持治理主体一核多元,筑牢基层治理“共建”根基。推进基层治理离不开多元治理主体“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避免“九龙治水,群龙无首”导致的相互掣肘。因此,应坚持治理主体“一核多元”,以基层党组织为“主心骨”,引导多元治理主体眼睛向下、脚步向前,深入一线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协同推进基层治理,筑牢“共建”根基。一方面,“党建引领”是实现共建目标的首要前提。要创新基层党组织设置方式,将党支部、党小组建立在社区网格、村民小组上,扩大基层党组织覆盖面,推动党的工作触角延伸至网格、小区楼栋等治理末梢。加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等新兴领域党建工作,注重发挥“两新”组织中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引导他们立足岗位作贡献,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和公益事业。着力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问题,让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有更多时间和精力解决好社区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另一方面,“多元协同”是提升共建质效的关键支撑。在基层党组织的统领下,完善资源整合机制,积极引导居民群众、业主委员会、社区组织、志愿服务团队、驻地单位等多元主体广泛参与基层治理,畅通居民表达诉求、参与决策的渠道,提升群众的归属感和主人翁意识,激发社会力量参与治理的积极性,推动基层治理由“政府独唱”向“多方合唱”转变。
深化治理方式数字赋能,创新基层治理“共治”机制。基层治理应紧紧抓住数字化转型契机,以系统思维创新基层治理模式,构建智能高效、协同有序、良性互动的基层“共治”机制。首先,利用数字治理平台加强各部门之间协调联动。依托数字治理平台建设,打破以往“信息孤岛”与“治理断点”,实现多元治理主体之间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同处置。如重庆全面构建“一中心四板块一网格”基层智治体系,统一开发、一体部署镇街基层智治平台,实现全市镇街情况“一图统揽”、群众上报事项“一办到底”、基础监测数据“一池聚合”、基层应用系统“一端整合”,有力推动了基层治理从条块分治向协同共治转型。其次,借助网络新媒体拓宽民众参与共治的路径。利用微信群、QQ群、社区小程序等渠道,广泛收集居民意见建议。同时,要健全线上议事规则与议题设置机制,确保数字协商程序规范、聚焦实质问题,杜绝“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真正做到“群众有事大家议,协商共治聚合力”。最后,警惕“数字鸿沟”“隐私泄露”对共治质效产生负面影响。数字化治理不是一味地追求技术升级,而应坚守技术向上向善原则,提升数字适配性,避免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因“不会用、用不起、不敢用”而被边缘化。同时,必须严守个人信息保护底线,建立健全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数据使用权限,谨防数字“赋能”变数字“负能”。
推动治理成果普惠可及,提高基层治理“共享”水平。基层治理的最终目的是实现社会公平与人的全面发展,让治理成果真正惠及全体人民。因此,要牢牢把握“共享”这一核心理念,通过整体谋划,推动公共服务和治理红利在基层中普惠可及、人人享有。首先,优化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夯实共享基础。根据人口结构、区域特点和民生需求,按照“有形、有效、有感、有声”原则,科学布局社区服务设施,实现教育、医疗、养老等基本公共服务线下“15分钟可达”,线上“随时随地办理”。其次,强化弱势群体权益保障,提升共享的公平性。要特别关注老年人、残障人士、外来务工人员等在城市化进程中容易被边缘化的群体,构建以需求为导向的差异化服务体系,推动服务向“精准供给”转变。如建设社区食堂,解决高龄老人就餐不便问题;依托社区医院,为残障人士送医上门等。最后,健全群众满意度评价机制,确保共享可持续。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常态化开展满意度测评,把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为检验治理成效的重要标准,让治理成果可感知、可持续、可优化。
(作者单位:重庆工商大学,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24BZZ006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