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必须统筹好培育新动能和更新旧动能的关系,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经济发展动能转换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坚持双轮驱动,在增长动能逐步转移过程中把握好“新”与“旧”“立”与“破”的关系。财政金融是国民经济发展的核心驱动要素,在发展动能转换过程中亟需财政金融政策协同发力,通过“精准滴灌”稳住传统产业并培育新兴产业,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赋能经济发展新动能跃升。
稳步更新旧动能。减少旧动能依赖不能一蹴而就,而是要系统性地分地域按时序优化,在政府财政金融政策协同引导下,推动市场自主从旧动能过渡到新动能。一是地方财政短期着力保住市场主体和融资主体,做到既平稳收缩政策支持以稳住旧动能基本面保就业,又通过结构性政策培育壮大新的过渡主体稳税收。建立健全财税金融协同机制,抓住国家实施逆周期和跨周期调节的政策窗口期,充实应对更大冲击的政策工具箱。二是为实现“六稳”“六保”,在财政刚性支出持续增加的大背景下,引导新动能快速成长,特别是在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大背景下,应结合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等多重战略,积极争取中央财政直达资金和专项资金,为新旧动能的平稳发展提供资金保障。三是银行金融机构在旧动能领域信贷规模呈现顺周期的“金融加速器”属性,信贷规模顺周期扩张,在“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大背景下,要引导地方金融机构通过差异化授信、结构化利率等方式逐步实现政策退坡,避免过度宽松的信贷政策带来资源错配,同时也要避免突击式抽贷或断贷行为对市场造成的负面影响。
持续开拓新动能。培育新动能要通过创新驱动、技术进步和产业转型,推动经济增长方式由传统资源依赖朝更高效、绿色、智能的方向转变,在此过程中需要财政和金融加以扶持,推动经济结构优化和高质量发展。一是确保财政资金更多以资本金投入、股权资金投入等形式支持新动能发展,发挥财政资金在项目运营过程中“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同时,在经营活动中针对性给予财政补贴、税收优惠和贷款贴息等组合政策支持,进一步明确财政预算编制时相关领域重点专项资金绩效考核指标向新动能领域倾斜。二是针对新动能发展所催生的人工智能等新要素,金融监管机构要积极引导各家银行出台专项产品或支持政策,定义和度量新要素的金融属性,抓住适度宽松货币政策窗口期探索新的金融模式,协同财政资金在电子信息、智能网联汽车等具有地方特色的新动能领域,通过投贷联动、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等多元化金融组合拳服务国家战略和地区建设。三是支持重点产业领域和技术薄弱环节发展,摆脱融资路径依赖,减少银行贷款、信贷融资等间接融资占比,处理好要素配置效率和风险可控的协同关系,大力发展成熟、有效的多层次资本市场,提高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实现直接融资的效率,持续降低融资成本,减轻新动能在初创期潜在的债务包袱。
做好预期管控。稳定预期、提振信心是实施好新旧动能转换工作的关键所在。一是财政政策面临新旧动能转换过程中收支平衡可持续性趋弱的挑战,在重大政策和具体实施办法发布的同时,应强化政策的预期管理职能,充分评估、科学论证,加强财政部门、金融机构与公众间的信息沟通,引导公众预期向财政金融政策目标靠拢,提升政策传导效率。二是财政金融政策必须增强政策透明度与前瞻性,密切关注国际市场动态,加强与全球经济形势的对接,提前预研预判潜在的风险,做好充分的风险预案管理和压力测试,及时采取措施应对外部环境变化,尽可能减少外部不确定因素对国内经济的影响。三是经济增长的新旧动能转换包含了政府投资领域的逐步转移,新兴的基础设施建设正成为实现高质量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的主要途径。因此,在政策酝酿和规划清单出台前,既要做好财政金融政策衔接,又要充分引导市场做好预期管理,用好政策窗口,实现政策投放的最佳效果。
(作者单位:西南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