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对“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作出部署,再次强调“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农业农村现代化关系中国式现代化全局和成色。当前,乡村振兴已从“点上突破”进入“全面跃升”的新阶段。乡村振兴政策覆盖面广、资金量大、项目类型多,监督不到位就容易出现“跑冒滴漏”。精准监督是应对乡村振兴领域腐败治理难题的必然选择,也是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确保“三农”政策落实的根本保证。纪检监察机关要摒弃“大水漫灌”的粗放模式,做实做细政治监督,紧盯“关键事”“关键人”“关键钱”靶向发力,以高质量精准监督破解基层治理难题,护航乡村振兴行稳致远。
实现精准监督,首要在于政治监督的精准发力。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的首要职责是监督,最根本的是加强政治监督。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以政治监督为统领,以推动乡村振兴战略落地见效“小切口”做实大监督,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保障乡村振兴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聚焦“国之大者”,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等政策落实情况强化政治监督,针对粮食安全、防止规模性返贫等底线任务,建立动态化监督清单。着力纠治政策执行中的温差、落差与偏差,特别要整治把乡村振兴当“筐”、什么都往里装的“搭便车”行为,以及搞“面子工程”等形式主义问题。通过强化政治监督,督促提高领导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认真梳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的监督事项,细化政治监督台账,细化责任分工、明确时间节点,确保政治监督做细做实,努力将党中央决策部署转化为推动产业升级、乡村治理等具体行动。只有在政治监督上精准发力,才能确保政策红利真正滴灌到田间地头。
紧盯“关键事”,强化监督重点。乡村振兴项目多、链条长、覆盖面广,监管难度大。纪检监察机关应针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基础设施提升、产业发展项目实施等重点领域,构建“事前预警—事中监控—事后问效”的工作闭环。盯紧项目审批、招标采购、施工管理、竣工验收等核心环节,严防围标串标、偷工减料等违纪违法行为。特别是针对农业科技创新、数字农业和数字乡村建设等新兴领域,探索“嵌入式”监督模式,依托科技力量精准识别虚报项目数据、骗取补贴资金等风险点。通过对“关键事”的靶向监督,不仅要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更要推动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确保项目质量达标与运行高效,以廉洁建设的实效保障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质量效益的实质性提升。
紧盯“关键人”,规范权力运行。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关键在人,核心在管好权力。农村基层干部处于权力运行的“末梢”,也是服务群众的“前哨”。管住“关键人”,就抓住了精准监督的“牛鼻子”。要加强对县乡领导班子、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等重点群体的监督约束,同时也要防控农技人员、科技特派员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等在政策执行、项目落地过程中的廉洁风险。针对“熟人社会”监督难的痛点,应综合运用提级监督、异地交叉检查、班子成员包案等方式,严肃查处利用职权干预插手工程、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侵害农民群众利益的问题。通过对“关键人”的精准防控,构建全方位监督体系,推动农村基层干部转变作风、廉洁为民,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为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紧盯“关键钱”,守好民生底线。涉农资金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是廉政风险的高发区,必须实施全方位、穿透式的精准监管。要严管涉农补贴、专项资金、集体资产,重点整治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顽疾,特别是针对农业科技领域可能存在的套取科研经费问题进行专项审计与联动监督。借鉴数字化监督系统的成功经验,构建预算编制、资金拨付、绩效评估、成果验收的全链条监管体系,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由“粗放管理”向“数智治理”转变。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数字技术,打破部门数据壁垒,健全低收入核查、惠农资金流向比对等预警机制,推动监督从“被动受理举报”向“主动精准预警”转变。通过运用“室组地”联动监督模式,组织力量下沉一线,深入开展农村集体“三资”大起底工作,严肃查处财务公开不及时、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只有切实守好乡村振兴“钱袋子”,才能真正惠及广大农民群众。
(作者单位:西南政法大学纪检监察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