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扎实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也是持续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保障。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以科学立法筑牢民生保障制度根基、严格执法推动民生实事落地见效、公正司法兜住兜牢民生保障底线、全民守法凝聚民生保障共治合力,为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提供稳定可靠的法治支撑。
科学立法筑牢民生保障制度根基。科学立法是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的前提和基础。要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的民生法治保障体系。一方面,民生立法必须紧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在就业领域,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灵活就业人员权益保障等规范体系,破解就业歧视、欠薪等难题;在社会保障领域,推动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在健康中国建设方面,落实“强化食品药品安全全链条监管”要求,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全链条监管法律法规。针对数字经济时代的民生需求,应加快推进网络空间民生权益保障、老年人数字鸿沟弥合等关键领域的立法进程,通过法治手段推动民生保障覆盖全体受众、惠及更广范围。另一方面,需进一步健全民意征集机制、审议机制和立法后评估机制。完善民意征集机制,让群众意见成为高质量立法的“源头活水”;完善审议机制,对涉及重大民生利益的法律法规,应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公开、充分的论证凝聚社会共识,确保立法过程更加民主、科学、透明;健全立法后评估机制,对实效不佳的法律法规及时进行修改或废止,形成“立法—实施—评估—完善”闭环。
严格执法推动民生实事落地见效。严格执法是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的关键环节。执法工作需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优化执法方式,推动民生实事落地见效。一方面,聚焦民生领域强化执法监管。要强化重点领域精准执法,紧盯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保障等领域,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实施跨区域协同执法,推进就业、社保、医疗等领域执法标准统一,破解跨区域执法标准不一致等行政执法难题。要加强信用赋能智慧执法,推动“信用+执法”深度融合,对诚信主体减少检查频次,对违法失信主体从严监管,推行差别化监管模式。另一方面,创新执法方式彰显民生温度。执法不仅要有力度,更要有温度。坚持严格执法与柔性执法相结合,对涉及民生领域的轻微违法行为,可通过说服教育、劝导示范等方式引导改正;对严重损害民生权益的违法行为,则要依法从严查处。坚持传统执法与智慧执法相结合,依托区域统一行政执法数字应用,破解“同案不同罚”问题,提升执法精准度。
公正司法兜住兜牢民生保障底线。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保障民生权益的重要保障。这要求司法工作聚焦民生诉求、优化司法服务,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一方面,聚焦民生案件提升司法效能。优化民生案件审理机制,对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医疗纠纷等民生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执,缩短审理周期,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强化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衔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破解执行难问题,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另一方面,深化司法改革保障公平正义。公正司法对民生保障具有兜底性作用,应持续深化改革创新。健全司法公开机制,扩大司法公开范围,接受社会监督,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完善民生领域法律适用机制,加强类案检索和裁判指引,统一裁判标准;依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为人民安居乐业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全民守法凝聚民生保障共治合力。全民守法是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的社会支撑。需要通过广泛普法宣传、培育法治信仰,让人民群众既成为民生保障的受益者,也成为法治建设的参与者。一方面,扎实推进精准普法,让普法更加精准高效。要做到对象精准,针对农民工、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开展劳动权益保护、养老服务、未成年人保护等专项普法,增强普法的针对性。要做到内容精准,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围绕就业、社保、医保、住房等民生领域,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让群众知道权利为何、如何维权。要做到形式精准,创新普法方式,利用短视频、直播等形式,开展常态化普法,让法律走进日常生活,使依法维权成为群众的自觉选择。另一方面,培育法治信仰,推动共建共治共享。全民守法的核心是培育法治信仰,让群众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参与民生治理。要构建多元共治格局,拓宽人民群众参与民生治理的法治渠道,引导群众依法参与社区治理、公共服务等事务,让群众成为民生法治建设的参与者和推动者。发挥社会组织作用,鼓励法律援助志愿者、公益律师等参与民生普法、纠纷调解等工作,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民生法治建设合力。
(作者单位: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本文为重庆市教委人文社科研究项目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