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乡村高质量发展加强超大城市公共服务高效供给以优化区域教师资源配置助力教育强国建设在理论与实践结合中回应现代大学治理
第008版:思想周刊·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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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乡村高质量发展
加强超大城市公共服务高效供给
以优化区域教师资源配置助力教育强国建设
在理论与实践结合中回应现代大学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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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06 月 23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笔谈

加强超大城市公共服务高效供给

罗重谱

  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考察时强调,重庆是我国辖区面积和人口规模最大的城市,要深入践行人民城市理念,积极探索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新路子。公共服务的高效供给,是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的重要内容。作为中西部地区唯一的直辖市,重庆在破解“大城市病”、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始终将公共服务高效供给作为提升城市韧性和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抓手。重庆加强超大城市公共服务高效供给,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技术为驱动、以协同为路径、以需求为导向、以法治为基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增强公共服务供给均衡性和可及性。以人民为中心,是超大城市公共服务高效供给的价值锚点。一方面,要增强公共服务供给的均衡性。依据重庆主城都市区、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的人口密度、地理特征及发展水平,合理布局学校、医院、文化场馆等公共服务设施。推动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向薄弱地区流动,建立城乡学校、医院对口帮扶机制,如中心城区优质学校与农村学校结对,通过师资交流、课程共享等提升农村教育质量。另一方面,要增强公共服务供给的可及性。围绕“宜居、宜学、宜养、宜业、宜游”五大核心场景,打造“15分钟高品质生活服务圈”,启动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试点,建设“渝邻汇”社区综合服务体,持续提升市民生活便捷度,书写好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的“民生答卷”。

  坚持以技术为驱动,提升公共服务供给效率和质量。超大城市公共服务的高效供给,离不开数字技术赋能。一方面,要借力数字重庆建设提升公共服务供给效率。持续优化升级“渝快办”,实现“一码办事”,让市民足不出户即可办理各类政务事项,为市民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办事体验。建立高频服务事项动态管理机制,将户口、身份证、车驾管等高频事项全面接入“高效办成一件事”,助力全市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另一方面,要利用数字技术提升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借助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精准识别和全面把握市民公共服务需求,辅助交通、医疗、教育、文化、公共安全等公共服务领域的科学民主决策。

  坚持以协同为路径,推进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创新。超大城市治理的复杂性要求改变“条块分割”的传统模式,构建跨层级、跨部门、跨领域的协同治理机制。一方面,要建立健全“大综合一体化”城市综合治理体制机制,构建高效协同、精准施策、区域联动的管理体制。通过打造“城市治理委员会+三级治理中心”,推行“一件事”综合治理场景应用,开展“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打造“平急战”多网融合指挥体系,实现治理权责的深度整合,有效解决“多头管理、重复执法”的问题,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另一方面,要创新城市公共服务供给方式,探索“政府主导+市场运营+社会参与”的混合供给模式。强化政府公共服务供给的主导作用,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保障基础性、普惠性公共服务供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运用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多种方式,鼓励社会资本进入,丰富公共产品和社会服务供给,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

  坚持以需求为导向,助力公共服务供给精准匹配。超大城市公共服务的高效供给不仅体现为覆盖率和响应度,更需关注服务的适配性和品质提升。一方面,要以数字赋能精准把握民众需求。通过线上“民呼我为”热线采集,线下网格议事、入户走访等方式,形成设施问题清单、服务需求清单“两张清单”及市场需求、闲置资源“两本账”,持续提升公共服务需求的识别能力,通过部署物联网感知设备实时监测服务效果,促进政策动态调整。打造公共服务在线反馈与互动平台,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及时回应民众关切,形成“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部门响应”良性互动。另一方面,要回应民众多元化诉求,兼顾特殊群体个性化需求。通过构建“全龄友好型”服务体系,探索实施分层分类供给策略,推动公共服务从“均质化”向“精准化”转型。建设“渝好空间”妇女儿童综合服务体,关爱青少年心理健康,对部分公共服务设施进行适老化改造,实施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把惠民生、暖民心、顺民意的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

  坚持以法治为基石,强化公共服务供给法治保障。超大城市公共服务高效供给应以法治为基石,确保城市公共服务供给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一要完善法规政策体系,制定出台《重庆市公共服务供给条例》,完善公共服务供给相关政策,细化公共服务标准,规范公共服务供给流程,明确各相关主体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公共服务供给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二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通过培训、考核等方式,提高公共服务领域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明确公共服务领域执法的具体程序和要求,规范执法流程,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三要健全监督问责机制,建立健全公共服务供给的内部监督机制,加强政府部门之间的监督和制约。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社会公众、媒体等外部监督力量的作用,形成监督合力,持续提升公共服务供给质效。

  (作者系重庆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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