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完善基层民主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拓宽基层各类组织和群众有序参与基层治理渠道。重庆在打造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示范区的实践中,城乡基层治理是重点。要夯实城乡基层治理的基石,遵循以党组织领导为基本原则,通过完善基层民主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进一步拓宽基层各类组织和群众有序参与基层治理渠道,实现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不断完善城乡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以基层民主推进基层治理“三治”结合。新时代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必须坚持以基层党建作为重要抓手,引领乡村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工作。一是坚持镇街党委和社区党组织的领导,聚焦镇街、村社基层治理的现实要求,通过基层民主制度将自治、法治、德治有机结合,精细化厘清村社区治理事务,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制度。二是强化基层党组织的统筹领导,以“141”基层智治体系为支撑,完善以基层民主制度为基础的镇街治理事项收集机制,增强乡村、社区群众自治机制的有效性,切实把群众的急难愁盼作为城乡基层治理的重要事项。三是以镇街党建统领基层治理为框架,将镇街和区县职能部门的治理工作与群众自治事项对接,健全完善城乡基层治理工作协商机制,推动以基层民主协商机制为基础的镇街治理工作法治化。此外,还要建立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机制,推动资源下沉、完善服务设施,提升城乡基层民主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效能。
以共建共治共享拓宽有序参与渠道。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一是建好三级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深化城乡基层治理运行机制,在镇街基层治理体系建设过程中,以健全基层各类组织和群众参与的数字化平台为重点,深化参与途径的体系化、数字化建设,拓宽有序参与渠道,提升时效性。二是扎实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加快构建环节完整的城乡基层治理工作机制,聚焦在城乡社会建设中群众最关切的问题,构建城乡基层治理协商机制、督查机制和考核机制,实现城乡基层治理中各方参与的有效沟通、持续交流,拓宽有序参与渠道,提升通畅性。三是以党的组织领导健全城乡基层治理考核评价机制,将基层各类组织和群众纳入评价主体,在党组织的领导下有序参与,对城乡基层治理成果共享效能进行科学考核和评价,推动城乡基层行政机关和职能部门高效解决民生问题、办好基层民生实事,不断增强基层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拓宽有序参与渠道,提升有效性。
以健全机制不断完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统筹推进城乡基层治理,是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工程。一是针对城乡基层治理的复杂事项,通过党组织统领,有效组织基层各方以多元化的民主协商形式,凝聚基层治理共识,以“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为抓手,构建以“群众需求精准化”为线索、“治理事务整合化”为内容、“基层治理综合化”为项目的“大综合”城乡基层治理工作机制。二是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深化城乡基层治理的重点事项清单管理机制,创新镇街基层治理共同体建设,将复杂的基层治理事项通盘谋划,纳入镇街工作体系中,通过处理好共同体中的各主体关系,推动城乡基层治理处置预案、服务模式、反应方式创新,实现城乡基层治理力量的聚合。三是将城乡基层治理工作体系融入“大综合”场景中、“一体化”事务中,在持续拓展“141”基层智治体系实战效果的基础上,促进工作体系中各主体积极性和创造力的发挥,实现资源整合、力量融合、业务聚合,不断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
(作者单位:重庆电子科技职业大学,本文为重庆市教委人文社科研究项目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