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探索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有效机制,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业态。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二者相互融合,才能推动社会进步与产业升级,为促进文化繁荣发展、构建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注入新的活力。要牢牢抓住科技创新这个“牛鼻子”,认真落实“实施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的重要要求,优化文化服务和文化产品供给机制,健全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体制机制,推动文化与科技融合创新,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业态,在推进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中作出贡献。
强化政策引领,明确融合发展方向。探索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有效机制,既是提升文化软实力的关键举措,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必然要求。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出台推动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政策措施,将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纳入科技创新发展绩效考核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先行先试,探索制定推动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新举措。把握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趋势,选准主攻方向和突破口,打通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最后一公里”,创造更多文化和科技融合的创新性成果,为高质量文化供给提供强有力支撑。制定清晰的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战略规划,明确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加快推动5G高新视频、网络视听、数字出版、网络会展、VR/AR等文化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文化市场监管体系,完善文化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大文化市场执法力度,规范市场秩序。对文化和科技融合过程中出现的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进行审慎有效监管。落实国家关于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大财政投入和税收优惠力度,健全政府、投资机构和文化科技企业股权融资对接服务体系,减少文化科技企业的创新成本,激发市场活力,推动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发展。通过制定具有前瞻性和针对性的政策措施,打造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示范区、政策体系和管理机制先行先试的试验田、文化科技产业创新发展的先锋队,为文化与科技的融合发展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深化创新驱动,构建核心技术体系。创新驱动是文化与科技融合的核心动力。文化与科技的融合,其实质是借助科技创新促进新型文化业态的发展,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探索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有效机制,构建新型文化业态,必须强化核心技术研发,引入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突破高端装备技术领域瓶颈,加快文化智能算力等文化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打破传统产业的束缚,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持续加大创新投入,将文化和科技融合技术研发列入市级重点科技计划,部署一批市级重大文化和科技融合项目工程,加大对文化和科技融合创新共性关键技术及产品研发的支持力度。促进文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支持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数字技术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创意设计、文化旅游等领域的推广应用,建设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开发数字化文化产品,实现服务模式和业态创新,满足消费者日益增长的多元文化需求。加强智库建设和人才培养,强化产学研合作,支持文化科技企业、园区与高校、科研机构共建文化科技人才培养基地,引进和培养各类文化科技融合专业人才,支持鼓励其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前沿领域开展文化和科技融合创新,推动文化产业内容创新和传播方式革新,为新型文化业态的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深化体制改革,释放市场创造活力。文化产业发展体制机制的创新与完善,首要任务是深化体制改革,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要以文化和科技融合为抓手,推动文化与一二三产业协同发展和跨界融合,改造提升传统文化产业,深化文化产业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一是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要明确政府和文化企事业单位的职能定位,使政府由传统的“主导者”转变为“引导者”和“服务者”。通过简政放权,持续推动“放管服”改革,减少政府对市场的直接干预,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持续优化文化科技融合发展环境。二是优化文化产业布局。要根据地区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优化文化产业布局和结构。推动文化产业向集聚区、园区化发展,形成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产业集群。优化文化产业结构,发展新型文化产业,推动传统文化产业转型升级,加强文化产业与其他产业的融合发展,拓展文化产业发展空间。三是深化文化企事业单位改革。要推动文化企事业单位内部改革,将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纳入科技创新发展绩效考核体系和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提高文化企事业单位的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鼓励和支持文化企业通过兼并重组、上市融资等方式,实现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发展。四是培育“科技+”新型文化业态。坚持创新驱动,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企业、文化业态、文化消费模式,为文化产业提质增效提供新动能。充分利用高新科技,推动文化新业态发展,加快文化服务业智能化升级,支持科技在传统文化产业中的应用,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文化科技企业。
(作者分别系西南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教授,西南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本文为重庆市教委人文社科研究项目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