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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涓滴细流汇聚成城市精神的大江大河
莫让一张残疾证绊倒残疾人
这一全国首例判决,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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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03 月 26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这一全国首例判决,好!

何勇海

  近日,因屡次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对前妻大打出手并恐吓威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以拒不执行裁定罪对被告人张某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这是全国首例因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被法院以拒执罪判处刑罚的案件。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我国反家庭暴力法创设的重要制度,也是该法的核心内容之一。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这一法令,对于受害者而言是安全感和生活秩序的保障,彰显的是法治的权威和力量。

  然而,如张某一般的施暴者,却不顾法令,屡次违反规定。这是该项保护制度遭遇的现实尴尬之一。有法律专家梳理相关案例发现,像张某这样逃避、轻视、抵触人身安全保护令,并继续对被保护者实施暴力行为的现象并不少见,双方甚至因此矛盾升级。故而,进一步提高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的执行力,成为很多有识之士共同的呼声。

  有数据显示,司法解释发布以来,我国人身安全保护令签发数量,呈现明显上升趋势。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最高法报告显示,2023年各级法院发出各类人身安全保护令5695份,同比增长41.5%。但与此同时,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行监督机制、协助执行机制仍有待完善,且训诫、罚款等惩罚措施对于一些当事人起不到足够的震慑作用,这些“现实”给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执行增加了难度。

  由此来说,珠海市这一例判决,则有力捍卫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效用,能起到风向标的作用,有利于震慑那些不顾禁令伤害他人的行为。正如办案法官所说,人身安全保护令从来都不是一张轻飘飘的纸,而是厚重的裁决、坚实的护卫,一旦作出,必须得到尊重和执行。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裁判的价值在于执行。让人身安全保护令长出“锋利的牙齿”,把不法分子“咬”疼“咬”怕,至关重要。当前,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还不是孤例。相关部门应持续加强普法力度,更要通过典型案例来宣示——法律不是“橡皮泥”或“稻草人”,触犯底线就要被追究。

  正如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李明舜所言,人民法院发出的保护令是为受害人打出的保护伞,保护伞不是纸糊的,是有法律效力的,是受国家强制力支持的。全社会都要增强对法治的敬畏,当事人也要勇于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坚信法不会向不法让步,共同遏制一切暴力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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