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提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创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可持续发展的良好城乡人居环境,建设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环境基础设施是关键。其中,进一步健全完善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制度、稳步推动城乡环境基础设施智能绿色升级、统筹加强城乡人居环境治理尤为重要。
加快完善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制度,开创城乡人居环境整治新局面。提升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对促进城乡人居环境改善,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助力我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意义。一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相关决策落实。住建部门要与其他相关部门协同推进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强化保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二要健全完善制度,提供政策依据。在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文件基础上,各省(区市)可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制定适合本省(区市)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具体实施方案。三要落实配套举措,严格监督落实情况。按照“坚持系统观念、坚持因地制宜、坚持科技赋能、坚持市场导向”工作原则,从加强城乡环境基础设施规划布局、建立完善城乡环境基础设施智能化管理体系及探索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协同处置等措施入手,以城带乡提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城乡环境基础设施投用效率,开创城乡人居环境整治的新局面。
稳步推动城乡环境基础设施智能绿色升级,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治理综合力度。在城乡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过程中,要推进数字化融合,推动绿色化升级,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治理的综合力度。一是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技术。加快推进污水、垃圾、废弃物处置等全过程智能化处理体系和设施运行监管网络体系的建设,通过信息收集、分析、评估和预警,开展污染物排放在线实时监测,增强城乡环境污染防控能力。二是采用绿色节能环保材料、设备等先进工艺。在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与改造中,通过使用节能环保材料和设备进行提标改造和节能减排,淘汰落后的设施设备和生产工艺,带动可再生资源的利用,推动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朝着绿色高效方向发展。三是推动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市场化建设与运营。鼓励支持管理水平高、技术能力强、信誉度良好的市场主体参与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住建部门要规范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招投标市场秩序,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促使城乡环境基础设施资源得到良好的配置。同时,还可以通过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开展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治理综合力度。
统筹加强城乡人居环境治理,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按照城市提质增效、县城补短板重运行、乡镇有序推进的方针进行分类施策,统筹加强城乡人居环境治理。一要加快规划布局,结合有关城乡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着重补短板、强弱项,优布局、提品质。二要充分发挥协同处置功能,在打破跨专业领域协同处置机制障碍方面寻求突破,以提升协同处置效果。三要按照实际需要引导群众参与,助推城乡人居环境整治。提高群众参与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热度,引导其对人居环境现状提出整治建议和意见,营造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使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增强群众在城乡人居环境整治中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作者系重庆市第十批援藏干部人才工作队队员、西藏昌都市察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