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我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32天(其中优130天、良202天),同比2021年增加6天,无重污染天气,评价空气质量六项指标均达标。其中2月、3月、8月、11月优良率为100%,1月、10月、12月主要是PM2.5浓度超标,4月、5月、6月、7月、9月主要是臭氧浓度超标。
2022年,我市调度各区制定并实施“一区一策”,市政府督查室开展专项督导,强力推动大气污染系统治理。市级有关部门强化对本行业、本领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指导,首次联合印发加强露天焚烧整治工作的通知,并由市级生态环境、住建、城市管理和农业等组成跨部门的5个综合督导帮扶组,形成合力督促强化攻坚。
我市以老旧车淘汰和纯电动车推广、挥发性有机物和工业炉窑深度治理、施工扬尘监管、餐饮油烟和露天焚烧管控等为重点,分解下达52条2000余项推动污染源减排工程措施任务,争取中央、市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1亿余元,鼓励企业深度治理,从源头改善空气质量。
2023年,我市将继续坚持以“中心城区主要控制臭氧,主城新区协同控制臭氧和细颗粒物,两群协同控制细颗粒物”的思路,以“源头减污、工程减排、川渝联动”为抓手,强化PM2.5与臭氧管控相协同、减污降碳相协同,大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持续改善城乡空气质量,确保我市空气质量继续保持达标向好。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