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长寿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与云集镇签订《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依据《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的规定,委托云集镇行使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部分职权,破解基层生态环境执法“看得见、管不着”问题。
根据签订的《协议书》,云集镇将在委托权限范围内,对有关单位、个人执行有关生态环境领域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开展现场检查,对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从事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活动;养殖专业户未实行雨污分流,未建设相应的畜禽粪便、污水贮存设施,未及时对畜禽粪便、污水进行收集、贮存、处理;从事畜禽规模养殖未及时收集、贮存、利用或者处置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粪污等固体废物等6项行政执法事项行使行政处罚权。
“委托执法可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统筹力度,进一步下放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事项,解决基层生态环境执法‘看得见、管不着’的问题,督促街镇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长寿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王世平介绍,“云集镇是长寿区首个先行先试的乡镇,全区以后将根据试点情况全面铺开。”
长寿区融媒体中心 骆英 杨晋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