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立法进程,对于当前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引领科技向善,加强个人隐私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互联网时代,大数据应用带来了机遇与便利,也带来了对隐私安全的挑战。2019年,App专项治理工作组开展了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安全评估,发现一些App存在强制授权、过度索权、超范围收集个人信息等问题。近来,一些手机App频繁强制跳转启动、自启动、关联启动,甚至高频次访问手机照片和文件,读取手机信息,表明App侵权愈演愈烈。这些“任性不服管”的App,不仅让用户无奈,也损害用户权益,造成安全隐患。
科技是一把双刃剑。如何利用好这把双刃剑,不仅是科技企业应该思考的问题,更是值得全社会关注的问题。事实上,针对这一问题,国家相继出台《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和《网络安全实践指南——移动互联网应用基本业务功能必要信息规范》,对App超范围收集、强制授权、过度索权等个人信息安全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然而,目前手机App仍然普遍存在过度收集用户信息、侵犯个人隐私等问题。而这些App,几乎没有受到任何规制和惩处。究其原因,关键在于相关立法滞后。
在我国,关于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散见于网络安全法、电子商务法、民法典、刑法等多部法律中,过于繁杂和笼统,且只限于规范侵犯个人信息造成后果的行为。其震慑、打击力度不大,造成个人信息被泄露和非法利用现象泛滥成灾。
加快推进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立法进程,对于当前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引领科技向善,加强个人隐私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对常用App侵权依法规制、重罚严管,堵上制度漏洞,才能遏制企业侵权行为,保障用户权益。
推进数字产业规范发展和个人数据保护立法工作,要统筹兼顾个人数据保护、创新、效率和安全等价值目标。在保护个人权利的同时,激励社会更好地沉淀和使用数据。比如,可以对“个人数据”加以分类,以敏感或不敏感为标准,集中力量对敏感个人数据加以保护,对不敏感个人数据,则侧重流通利用;也可以导入“风险”理念,根据个人数据的性质、使用场景以及产生的风险,来限定用户同意的范围和数据二次利用的风险管理机制。
此外,实行群防群治,完善举报机制,强化惩戒措施,也能提高违法成本,让违规者有敬畏之心,从而更好地保护用户隐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