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吴刚)近日,垫江县出台关于企业复产复工有关工作的通知,分期分批引导企业复工,其中防控疫情有详实的操作细则。
文件中明确规定,未制定防疫工作方案、未开展开工前人员排查、未组织消毒安全检查、未经审核报备的企业,严禁复产复工。备案复工的企业,要提前排查每一名员工的来源地和14天内活动轨迹和身体状况,建立“一人一档”,优先安排本地员工返岗。在疫情一级响应解除前,企业不得从重点地区新招聘员工。企业要严格核查新聘用人员过去14天内活动轨迹并做好登记体检等工作,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办理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