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是民生之本,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战略性基础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健全劳动法律法规,规范新就业形态劳动基准”“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当前,新就业形态已成为覆盖经济社会各领域、关系国计民生各方面、影响亿万百姓工作生活的重要就业方式。要坚定不移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加强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思想引领,推动新就业形态规范发展,提升就业服务效能,促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高质量充分就业。
党建“领航”,融合治理新就业形态。新就业群体是社会主义劳动者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基层党建亟待开拓的新兴领域。要推进党建工作与新就业形态深度融合,从“有形结合”向“有效融合”转变,探索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新模式。一是健全基层组织体系。要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优势,指导符合条件的行业企业尽快建立党组织,推动平台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党组织应建尽建。依托街道社区、商圈楼宇、驿站网点等,灵活建立流动党员党支部、功能型党组织或党建工作指导站,确保每一名党员都能纳入组织管理。二是创新党员教育模式。要充分运用“学习强国”等学习平台,打造“云端党支部”“指尖小课堂”,开展灵活多样的学习交流活动。依托党群服务中心、“小哥驿站”“司机之家”等实体阵地,利用工作间隙等碎片化时间,开展短而精的“微党课”,送学到身边。三是发挥党员模范作用。要健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完善集体协商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帮助解决急难愁盼问题,让劳动者听得到工会声音、看得到工会身影、感受得到工会温暖。要挖掘行业先进典型,常态化选树“最美骑士”“先锋司机”等标杆,以榜样力量提升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职业尊严和社会认同感。
法治“护航”,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新就业形态发展中呈现的问题,根本在于法规制度建设滞后于实践。要坚持运用法治方式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不断破解新就业形态发展难题。一是创新监管模式和手段。要推动平台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通过法律法规对平台企业的用工责任进行详细规定,完善行业规范,指导平台企业依法合规用工。探索建立AI监管新模式,推动政府部门与平台企业数据联通。对平台企业的算法进行规范,增强算法设计的透明度、可解释性和公平性,把劳动管理算法关进“法治笼子”。二是依法保障劳动者权益。要积极有序扩大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覆盖面,明确平台企业责任、规范劳动规则、畅通维权渠道,依法保障快递员、货车司机等劳动者享有公平的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和劳动安全等权利。建立多元纠纷化解机制,畅通申诉维权渠道,引导劳动者依法合理维权。三是健全法律法规体系。要适时修订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以立法的形式,明确新就业形态劳动关系的性质、构成要件、认定标准以及劳动者权益保障措施,做好法律层面、行政法规层面以及行业管理层面的衔接,为新就业形态发展提供权威的法律依据,推动新就业形态高质量发展和劳动者权益保障互促共进。
服务“助航”,暖心赋能新就业形态。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是城市美好生活的创造者、守护者,更是基层服务保障的重点关注群体。要持续强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服务保障,优化服务供给方式,不断提升其获得感、幸福感与归属感。一是优化就业创业服务。要加强零工市场规范化建设,推动就业公共服务下沉基层,提供“用工直招”“就业大篷车”等服务,帮助劳动者尽快上岗就业。完善适应人工智能技术发展促进就业创业的措施,在低空经济、新能源等新兴领域,探索试点“AI+”新业态就业创业示范项目。二是优化职业培训服务。要加快构建“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全面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拓宽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依托零工驿站等广泛摸排培训需求,制定公布职业培训需求指导目录。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动态调整职业分类,加强新职业开发。完善数字化职业能力评价体系,以知识化、智能化提升劳动者素养。三是优化工作生活服务。要搭建数字化政务服务平台,整合零工市场、法律援助等服务资源,实现劳动者办事“一键直达”;实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子女托管项目,切实解决其后顾之忧。积极建设城市党群服务中心、劳动者驿站等服务平台,常态化开展健康体检、心理疏导、联谊交友等暖心服务,加大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关心关爱。
(作者单位:重庆五一职业技术学院,本文为重庆市教委人文社科研究规划项目:26SKGH422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