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科技伦理和安全治理。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加速迭代应用,‘双刃剑’效应日益显现。要统筹发展和安全,密切跟踪新技术新应用发展态势,加强科技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向上向善、安全可控、造福人民。”这一重要论述深刻阐明,科技伦理作为科技活动需要遵循的价值原则与行为规范,是促进科技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进,科技伦理治理的紧迫性日益凸显。必须把科技伦理治理工作放在事关科技创新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在健全系统推进机制、完善教育宣传体系、营造国际合作生态等方面持续发力,推动科技向上向善、安全可控、造福人民。
健全科技伦理治理系统推进机制。科技伦理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健全其系统推进机制是夯实治理根基的重要前提。一是强化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工作协同机制。坚持增进人类福祉、尊重生命权利、公平公正、合理控制风险、保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强化政府主导职能、压实创新主体责任、发挥科技社团作用、明确科技人员职责,厘清各地、各部门、各系统权责关系,形成组织有力、履责到位、协同有序的工作格局。二是优化前瞻研判、动态调整的制度建设机制。科技活动的前沿性、先导性特征,决定了制度建设往往滞后于技术发展。必须优化制度规约与技术发展的动态适配关系,密切跟踪各行业、各领域新技术新应用发展态势,前瞻研判既有制度体系对防范潜在伦理风险的实效,并结合实际情况及时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为科技伦理敏捷治理提供坚实制度保障。三是深化数字赋能、全域覆盖的智能监管机制。强化技术赋能的治理理念,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研发集动态监测、行为研判、风险预警功能于一体的科技伦理治理数字化平台,通过对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成果应用等全领域开展伦理风险智能识别与精准干预,确保科技活动始终安全可控、向上向善。
完善科技伦理教育宣传体系。完善科技伦理教育宣传体系,是推动科技向上向善的关键之策。一是注重高等教育源头培育,筑牢科技伦理素养根基。高等教育阶段是科技人才伦理观念形成的关键时期。高校要积极参与中国科技伦理体系建设,将科技伦理教育纳入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明确培养目标、优化课程设置、丰富教学内容,推动科技伦理教育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二是强化科技人员在职培训,提升科技伦理风险防范与化解能力。科技伦理素养需要在职业生涯实践中持续深化。各创新主体、科技社团要按照科技伦理治理要求,不断完善科技人员在职培训体系。通过丰富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将科技伦理风险防范与化解能力培养有机嵌入入职培训、岗位轮训、业务研讨等环节,引导科技人员树立“科技向上向善”理念,真正做到知敬畏、守底线、负责任,促进科技创新与伦理治理深度融合。三是推进科技伦理知识普及,提升社会公众伦理素养。科技伦理治理关乎全社会共同价值取向。要针对不同社会群体的认知特点,运用科普读物、公益广告、主题展览等形式,推动科技伦理知识通俗化、大众化传播,让科技向上向善成为全社会的思想共识和行动自觉。
营造科技伦理治理国际合作生态。随着科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积极营造科技伦理治理国际合作生态,不仅是促进科技进步更好造福人类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内在要求。一是践行多边主义,为全球科技伦理治理贡献中国方案。当前,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前沿技术已突破传统治理边界,科技伦理风险全球化特征日益突出。必须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主动参与国际科技伦理治理规则磋商与标准制定,推动治理规则与技术标准的国际对接与协同。积极向国际社会宣介中国科技伦理治理理念与实践经验,提升我国在全球科技伦理治理领域的话语权和影响力,为形成具有广泛共识的全球科技伦理治理体系贡献中国方案。二是深化治理合作,借鉴吸收国际科技伦理治理先进经验。建立常态化跨国治理合作机制,深化科技伦理协同审查与风险联合研判。支持我国科技创新主体参与全球科技伦理治理平台建设,鼓励国内专家与国外学者联合开展学术研究。吸收借鉴发达国家科技伦理治理先进经验,推动形成兼容并蓄的国际科技伦理治理合作氛围。三是加大帮扶力度,提升“全球南方”国家科技伦理治理水平。秉持增进人类福祉、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面向“全球南方”国家开展科技伦理治理专题培训与经验交流,协助其构建科技伦理治理体系,让科技创新成果惠及全人类。
(作者单位:重庆邮电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