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生态环境部就《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征求意见稿)》(修订GB 3095—2012)及其配套技术规范等3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公开征求意见。本次标准修订主要收严了颗粒物以及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等的浓度限值。这意味着,我国有望迎来更加严格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更好保障公众健康。
为什么要修订标准?
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有关负责人介绍,现行标准实施以来,我国环境空气质量显著改善。2015年至2024年,我国PM2.5年均浓度下降36%,重污染天数减少68%,PM2.5年均浓度达标城市达到252个,成为全球空气质量改善速度最快的国家之一。
这位负责人表示,随着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为了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蓝天获得感和幸福感,有必要对标准进行修订。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最新研究成果,PM2.5仍然是对人体健康影响最大的大气污染物。我国有关研究也显示,长期和短期PM2.5污染暴露均对人体健康造成不利影响。
美丽中国建设要求到2035年全国PM2.5平均浓度降至25微克/立方米以下,而目前近半数(124个)的达标城市PM2.5年均浓度还高于25微克/立方米,与美丽中国建设目标还有差距。
此外,近年来,美国、欧盟、韩国等多个国家和地区修订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并收严了PM2.5年均浓度限值。与之相比,我国的PM2.5年均浓度二级限值仍偏宽松。
修订涉及哪些内容?
本次标准修订主要收严了颗粒物以及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等主要前体物的浓度限值。
一是将PM2.5年均和日均浓度二级限值分别收严至25微克/立方米和50微克/立方米;将PM2.5日均浓度一级限值收严至25微克/立方米。同时,将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和日均浓度二级限值同步收严至50微克/立方米和100微克/立方米。
二是考虑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等气态前体物对人体健康的影响以及对PM2.5生成的贡献,收严其浓度限值。不修订臭氧和一氧化碳浓度限值。
这位负责人介绍,此次修订还充分总结过去实践经验并借鉴国际做法,对空气质量信息发布方式和评价方法进行优化调整。细化了不同空气污染物的敏感人群,引导公众在污染天气时采取针对性预防和保护措施。
标准修订后如何实施?
修订后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按照两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为2026年至2030年,执行颗粒物浓度过渡限值:即PM2.5年均和日均浓度二级限值分别为30微克/立方米和60微克/立方米,PM10年均和日均浓度二级限值分别为60微克/立方米和120微克/立方米。其他污染物浓度维持现行限值不变。
第二阶段自2031年起,全面执行修订后的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等污染物的浓度限值。
记者注意到,标准修订后,部分城市和地区空气质量评价结果会与修订前发生变化,比如由达标变为不达标、优良天数比例下降等。
对此,这位负责人解释,这并不意味着这些城市和地区空气质量变差了,反而体现了在更高标准要求下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决心。
(据新华社北京12月17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