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第三章指出,要练就驾驭高水平对外开放的过硬本领。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开创合作共赢新局面。高水平对外开放是中国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路径,与中国式现代化形成良性互动。面对当前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和内部结构调整压力,要从提高统筹开放与安全的能力、提升制度型开放能力、打造高水平专业化对外开放工作队伍三个维度,练就驾驭高水平对外开放的过硬本领。只有不断提高驾驭高水平对外开放的能力,才能以高水平开放促进深层次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
提高统筹开放与安全的能力。越开放越要重视安全,越要统筹好发展和安全,着力增强自身竞争能力、开放监管能力、风险防控能力,实现高水平对外开放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一要增强自主创新竞争能力。紧盯世界科技前沿和国家战略需求,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通过自主研发与产学研协同创新,打造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拳头产品”,从根本上摆脱同质化竞争,实现从“中国制造”向“中国智造”跃升。二要提升开放监管能力。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构建智能化的风险预警与监管体系,建立覆盖跨境贸易、跨境金融服务、数据跨境流动等关键领域的全景式监测网络,实现对风险的精准识别、动态感知与智能研判。探索建立基于风险和信用的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对信用良好、管理规范的国际创新企业减少检查频次,提升监管质效。三要锻造风险防控应变能力。加快建立深度嵌入、智慧高效、自主可控的数智供应链体系,形成可复制推广的数智供应链建设和发展模式,筑牢“数智化”供应链安全底座,构建中国企业主动防御体系。加强涉外法治建设,完善外商投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健全反制裁、反干涉、反“长臂管辖”机制,丰富反制工具箱,织密织牢开放安全“法治网”。
提升制度型开放能力。新时代新征程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要以制度型开放为核心,实现从市场准入到规则对接的历史性跨越,进一步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提高运用国际规则维护我国发展权益的能力。一是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健全完善国有企业“走出去”统筹协调联动机制,打造“雁行出海”格局,引导支持“头雁”企业统筹全球行业资源,推动我国全产业链“走出去”;完善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全面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抓紧推进电信、教育、医疗等服务领域开放;推动“非禁即入”严格落实,为外资企业创造更广阔、更公平的投资空间。加快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增强对外贸易综合竞争力,推动数据高效便利安全流动。二是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形成与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相衔接相兼容、规范透明的基本规则体系。聚焦数字贸易、知识产权、政府采购、竞争政策等重点领域,推动国内规则、规制、管理和标准与国际对接。深入研究各类区域贸易协定与双边投资协定的核心条款,并将其全面融入企业经营管理各环节,以健全的制度全面提升合规风控能力。三是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和标准制定,提升运用国际经贸规则的本领。更好发挥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先行先试和压力测试作用,推动制度创新,做好成果集成,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重点聚焦数字经济、跨境电商、绿色低碳、科技创新等新兴领域,探索形成技术规范和治理规则,并借助“多边+双边+诸边”平台,为国际经贸规则的制定与调整作出更大贡献。
打造高水平专业化对外开放工作队伍。加快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优良的高水平专业化对外开放工作队伍,是提高运用国际规则维护我国发展权益能力的重要保障。一是筑牢法治根基,锻造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队伍。建立健全涉外法治人才“选、育、管、用”全链条机制,拓宽选拔渠道,创新培养模式,通过国际交流与实战锻炼,培养一批胸怀大局、精通国际规则、善于处理复杂涉外法律事务的顶尖人才,并优化人才管理使用机制,使其在维护我国发展权益中发挥重要作用。二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企业人才梯队。深化企业治理结构改革,完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三会”治理机制,引入职业经理人制度,规范决策流程,确保经营决策的科学性与合规性。优化董事会结构,引入具备国际视野的独立董事和战略投资者,设立专业委员会,增强企业在全球经营中的战略决策与风险应对能力。构建内外结合、梯队合理的人才体系,通过内部培养与外部引进,打造支撑企业全球化运营的智力引擎。三是拓宽全球视野,全面提升对外开放队伍的复合型能力。着力培育对外开放工作队伍的国际视野与战略思维,更好适应经济全球化趋势;提升跨文化沟通与协同能力,有效连接中国与世界;提升数字技能与国际经贸规则运用能力,确保队伍能够适应数字时代的新要求,在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中赢得战略主动。
(作者单位:重庆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本文为重庆市教委人文社科研究项目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