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新重庆-重庆日报首席记者 陈维灯)近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重庆市生态环境损害简易鉴定评估程序规定》将于本月18日正式施行,为全市生态环境损害简易鉴定评估工作提供明确依据。据了解,我市已通过“高位统筹+高效办案”,构建起涵盖机制完善、案件办理、立法探索、实践创新的全链条改革体系。自2018年以来,全市累计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1729件,赔偿量化金额约4.77亿元。
2023年,历经8个月缜密侦查、跨省追踪,我市成功破获一起跨四川、山东、安徽等多省市的医药化工行业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案。该案被推荐为生态环境部生态损害赔偿典型案例,这样的大案、要案办理成效,正是源于“统筹+执行”的双轮驱动机制。
“即将实施的《规定》首次清晰界定了简易评估程序的适用场景,让小额、简单的生态损害案件办理效率大幅提升。”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针对损害事实简单、责任认定无争议、损害后果较小的案件,可直接委托专家出具评估意见,无需复杂鉴定流程。其中,“损害后果较小”被明确为“造成生态环境不利影响较小,且预估损害数额不超过30万元”,但损害持续、影响恶劣或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除外。
为保障评估质量,该规定还明确评估专家需从市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专家库选取,也可根据需求从规划自然资源、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及法检系统相关专家库中挑选,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