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有将二者置于协同治理框架下统筹推进,通过制度创新将生态伦理转化为可操作的行为准则,同时借助价值引领使制度规范内化为社会成员的自觉遵循,才能形成“刚柔相济、标本兼治”的治理格局,为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双重保障。
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人民福祉、关系民族未来的大计。近日,由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的《习近平生态文明文选》第一卷收入了习近平总书记在2023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指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要处理好外部约束和内生动力的关系。这一重要论断深刻反映了党对生态文明建设内在规律的精准把握,蕴含着丰富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为新征程上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了根本遵循。
处理好外部约束和内生动力的关系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
生态文明建设以尊重、顺应和保护自然为前提,旨在规范人类经济社会活动中的空间开发、资源利用及污染防治行为,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与生活方式,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抓生态文明建设,大力推进生态文明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创立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并以此为根本遵循,开展了一系列根本性、开创性、长远性工作,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然而,我国资源压力较大、环境容量有限、生态系统脆弱的国情没有改变,环保历史欠账尚未还清,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的基础还不牢固。这些问题的解决有赖于外部约束与内生动力的协同发力。
外部约束体现为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标准规范等制度安排所具备的刚性约束力,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实的制度支撑。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进入加快绿色化、低碳化的高质量发展阶段,生态文明建设仍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在此背景下,外部约束既能够通过构建常态化的生态环境保护约束机制,有力遏制对自然的过度攫取与肆意破坏,着力破解治理体系碎片化、政策执行短期化、部门协同不畅等制度性壁垒,提升生态治理的协同性;也能够通过设定生态环境准入门槛、污染物排放标准等生态保护红线,淘汰落后产能,引导产业绿色转型,推动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性互动。
内生动力源自社会成员基于生态价值认同与长远福祉考量,内化生成保护生态环境的自觉行动力,为生态文明建设注入源源不断的精神动力。当前,生态文明建设进入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面临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薄弱、绿色发展动力不足等现实难题。通过弘扬生态文明理念、培育生态文化、开展生态文明教育等方式,不仅能够培养企业的生态责任意识,推动其将可持续发展转化为经营理念,进而探寻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生产模式,真正做到资源取用有节、生产行为有度;还能够提升社会成员对生态价值的认知,在观念层面促使其从“要我环保”向“我要环保”转变,在实践层面引导社会成员形成低碳环保、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激发全社会共同呵护生态环境的积极性。
准确把握生态文明建设中外部约束和内生动力关系的内涵
外部约束是内生动力得以持续巩固的重要支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制度与法治所具有的规范性与强制性特质,内在蕴含的生态正义、环境公平、代际普惠等价值理念,以及对公民环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法定权益的保障,不仅能够有效形塑社会成员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认知图式与行为逻辑,使之对生态文明建设进程中“哪些权益可依法主张、哪些责任需自觉履行、哪些违法行为必须杜绝”具有清晰认知,还能够规避内生动力因个体认知差异、短期利益诱惑等因素而被弱化或忽视的潜在风险,确保生态文明建设的连贯性与稳定性,为内生动力的持续激发营造良好制度环境与法治氛围。
内生动力是外部约束得以有效施行的前提条件。依据历史唯物主义观点,人们行动的一切动力都一定要通过他的头脑,转变为他的意志的动机,才能使他行动起来。内生动力借助理论学习、宣传教育等社会化机制,潜移默化地塑造社会成员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理性认知和情感态度,推动外在制度规范逐步转化为个体的价值信念与行为自觉。这一转化机制不仅降低了制度执行过程中的社会阻力,更为制度的持续运行筑牢了群众基础。其有效性在于,内生动力所激发的主体保护行为与外部约束的制度目标形成同频共振,契合了人民群众对蓝天永驻、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等美好生活的需求。要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把珍惜生态、保护资源、爱护环境等内容纳入国民教育和培训体系,纳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在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风尚。
外部约束与内生动力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既相互区别又相辅相成,体现了外因与内因、他律与自律的辩证统一。从作用机制看,若外部约束脱离内生动力的支撑,其制度效能将因缺乏社会认同基础而大打折扣,生态治理极易异化为单纯的行政管控行为,进而陷入“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博弈困境,最终导致生态文明建设流于形式。反之,若内生动力失去外部约束的刚性规制,其价值引导效力将因缺乏制度载体而退化为抽象的道德说教,难以转化为稳定持续的行为规范。从系统论看,外部约束的完善程度与内生动力的培育深度,共同决定着生态文明建设的质效。唯有将二者置于协同治理框架下统筹推进,通过制度创新将生态伦理转化为可操作的行为准则,同时借助价值引领使制度规范内化为社会成员的自觉遵循,才能形成“刚柔相济、标本兼治”的治理格局,为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双重保障。
正确处理外部约束和内生动力的关系助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应以制度创新为有力抓手。一是完善生态文明基础体制。通过构建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将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落实到生态环境管控单元上,凭借精细化治理模式,增强生态环境管理的全面性与精准性;加速建立生态环境监测体系,运用先进技术,实现对生态环境质量的全方位、实时化监测,为科学治污提供数据支撑;健全以绿色发展为导向的科学考核评价体系,明确各级党委和政府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责任,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强化执法监管。二是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遵循“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原则,构建以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为核心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从源头上防范生态环境破坏的发生;建立健全“成本共担、效益共享、合作共治”的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有效分解环境责任,彰显生态公平;完善生态修复制度,依据不同主体在生态环境破坏中的行为性质与影响程度,界定其在还原性修复、治理性修复与增值性修复中的责任边界,确保生态修复工作的科学性。三是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完善绿色财政制度,以政府投资为主要依托,通过政策引导、项目扶持等方式,拓宽社会投资和融资渠道,为绿色产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优化绿色税收制度,通过税收减免降低绿色创新边际成本,同时以环境保护税征管强化对高污染、高耗能产业的约束,倒逼其转型升级;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和碳市场交易制度,通过价格信号引导企业合理利用资源、降低碳排放,实现绿色产业的市场化运作和发展。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应以思想引领为动力引擎。一是弘扬生态文明理念。要借助各类媒体平台与宣传渠道,在全社会广泛宣传、深入普及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引导广大群众深刻认识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同时要把生态文明理念融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与生活方式,使生态文明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价值追求与行为准则。二是培育生态文化。不仅要积极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蕴含的“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等传统生态智慧,继承“但存方寸地,留与子孙耕”等生态保护传统,也要依据时代发展要求和人民现实需求,不断推动其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实现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等现代生态理念的深度融合,进而建立健全以生态价值观念为准则的生态文化体系,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深厚的文化滋养。三是强化生态文明教育。通过编写课程教材、开设相关课程等形式,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系统融入各阶段各学科的教育教学中;通过开展生态环境调查、推进垃圾分类等实践活动和“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等主题系列活动,培养具有生态文明素养的时代新人,增强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行动自觉。
(作者分别系复旦大学讲座教授、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首席专家,复旦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