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看望参加政协会议的民盟民进教育界委员时强调,要完善学校管理体系,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不断提升依法治教和管理水平。教育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我国教育事业正处于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的转型关键期,亟需构建更加科学规范的学校治理体系。在深化教育改革过程中,既要充分保障学校的办学自主权,激发教育发展活力,又要健全监督和指导机制,确保学校管理依法依规、科学高效运行,推动基础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师生创造更加优质、公正、有序的教育教学环境。
构建权责明晰的制度体系,夯实治理之基。制度是学校运行的“筋骨”,是规范管理、凝聚共识、激发活力的关键支撑。一是修订完善章程。要重视章程的制定与完善,通过章程明确学校的办学宗旨、目标、治理结构等内容,为整个制度体系奠定坚实的基础。二是建立决策制度。要建立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完善教代会、党委(组)会和校长办公会等学校决策管理制度,明确重大事项的决策原则及程序,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双清单制度,理清各决策机构的权力边界和责任边界,引入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学校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及时优化调整权责界限,避免权力滞后或越界。三是完善沟通制度。要建立党内党外、领导干部与教职工、家校社协同沟通的制度体系,强化各主体间沟通交流,倾听各利益相关方诉求,及时解决相关问题,提升学校办学透明度和利益相关方参与度。四是加强制度落实。要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与任务,建立有效的监督和考核机制,对工作进展进行实时跟踪,对执行不力的情况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各项政策、决策能够真正落地生根,从而推动学校发展,提升整体治理水平,为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健全多元协同的治理机制,激发办学活力。教育治理的核心是激发多元教育主体活力,不断提升服务学校、教师和学习者的主动性,提高管理水平。一要强化党组织领导,提升内部治理能力。全面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建立党委(支部)会议、校长办公会等会议决策制度,强化党组织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中的领导权。同时,要加强对校长的监督,保证校长依法依规行使职权,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二要突出家校社共治,强化协同治理能力。组建由家长代表、社区委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构成的学校治理委员会,定期举办家校社三方联席会议,共同商讨学校发展规划,解决学校发展难题。三要加强数字化应用,提升现代化治理能力。搭建统一数字化平台,开发集学校管理、家校沟通、社区联动功能于一体的家校社协同数字平台,采用数字化手段实现党务、校务、教务一体化管理,教学安排、作业布置、学校活动一体化发布,提升学校管理效能。
完善多维立体的监督体系,规范权力运行。监督是学校运行的“免疫系统”,能够保障制度体系的健康运行。一要加强内部监督,优化民主治理机制。落实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明确教职工代表在重大决策、财务预决算、职称评聘等事项中的审议建议权和表决权。设立专门的监督部门,对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全程跟踪检查,特别是针对决策制度执行中的权力使用是否合规、责任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进行重点监督。推行重大决策终身追责制,形成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的完整闭环。二要落实同行监督,完善协同共治格局。建强学区监督委员会,统筹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项职能,建立家长委员会评议否决机制,实施教育开放日常态化机制,拓宽社会参与监督渠道。教育部门要牵头制定《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确保监督实效。三要强化三方监督,构建科学评价体系。引入权威机构开展办学质量评估,构建“底线管理+特色发展”指标体系,实行评估结果与资源配置挂钩机制,形成倒逼学校提升治理效能的外部压力。积极引入社会监督力量,鼓励家长委员会、社区代表等对学校办学情况进行监督,定期向社会公开学校的重大决策、财务收支等情况。通过内外结合的监督制度,确保学校治理的各个环节都在阳光之下运行,从而推动学校治理水平不断提升,实现学校可持续健康发展。
(作者单位:重庆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市教科院分中心,本文为重庆市教委中小学校党建重点课题:23SKZXXDJ010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