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炳炎 南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天津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南开大学基地研究员
活力与秩序是人类社会发展中的永恒课题,也是现代化进程中的两个基本维度。不久前,《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指出,在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中,处理好活力与秩序这对关系是一道世界性难题。中国式现代化应当而且能够实现活而不乱、活跃有序的动态平衡。新征程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处理好活力与秩序的关系,确保党和人民的事业行稳致远。
以辩证思维科学认识活力与秩序的有机统一
纵观世界现代化发展历程,一个国家从传统社会走向现代社会,往往伴随着社会生产、社会结构、社会关系等多方面的深刻变化和调整,如果认识和处理不当,就会激化各种矛盾,从而导致社会停滞不前。因此,活力与秩序是各国现代化进程都绕不开的一对重大关系,两者似乎处于一种悖论式困境,现代化的活力必然会冲击原有的秩序,而维护秩序则会阻滞现代化的活力。科学认识这一世界性难题,必须坚持辩证思维。
现代化进程中活力与秩序同样重要、缺一不可。现代化发展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相较于传统社会,能够实现更好更快地发展,社会生产的效率和经济发展的质量得到大幅提升,社会个体能够更广泛更深入地参与社会生产和治理过程。现代化是打破原有社会秩序、完成对传统社会重构的过程,并非否定秩序、不要秩序,而是要建立一种更加平等、自由、开放、包容的秩序,确保各种社会要素和广大社会主体都能够积极有序地参与到社会发展进程中。因此,只有活力,没有秩序,不是现代化;同样,只有秩序,没有活力,也不是现代化。
现代化进程中活力与秩序相互关联、相互影响。一方面,秩序是活力的前提与保障。一个动荡与失序的社会,不可能有发展,也就谈不上活力。只有建立起完备的制度体系,才能使各方面的积极性充分涌流,使社会的活力绵延持久。另一方面,活力是秩序的动力和支撑。许多社会动荡和不稳定的情况出现,归根结底是社会发展停滞、缺乏生机导致的,社会的持续繁荣和发展能够增进群众对社会制度的认同和自信,能够带来改革的动力和契机,推动整个社会更加和谐稳定有序。活力与秩序在现代化发展的不同阶段可能存在主次之分,但决不能顾此失彼、仅执一端,更不能搞对立,要把握好两者的辩证统一关系,寓活力于秩序之中,建秩序于活力之上,实现社会有序运行与社会活力迸发相统一、相协调。
“两大奇迹”鲜明地体现了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活力与秩序的有机统一。“经济快速发展”的奇迹是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充满活力的生动体现;“社会长期稳定”的奇迹则是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秩序稳定的有力证明。“两大奇迹”并行不悖地存在于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是两者有机统一的直接的、生动的例证,为在世界现代化进程中科学地认识和解决这一难题贡献了中国智慧、中国方案。
以系统观念全面理解活力与秩序的丰富内容
从经济建设看,必须统筹好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关系,形成既“放得活”又“管得住”的经济秩序。市场是经济活力的体现,必须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实现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着力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畅通国民经济循环,激发全社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政府则是经济秩序的保证,必须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进宏观经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重大经济结构协调和生产力布局优化,减缓经济周期波动影响,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稳定市场预期,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从政治建设看,必须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形成“广泛参与”和“有序参与”相统一。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就是要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全过程人民民主,既有完整的制度程序,也有完整的参与实践,把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贯通起来,聚焦国家发展大事、社会治理难事、百姓日常琐事,保证国家治理成为充分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的政治实践。
从社会建设看,必须在共建共治共享中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确保社会既充满生机活力又保持安定有序。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在社会治理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政治优势同政府的资源整合优势、企业的市场竞争优势、社会组织的群众动员优势有机结合,各类主体实现良性互动,各尽其能、各展所长,社会创造力得到有效激发。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社会利益关系日趋复杂,社会阶层结构分化,人们的生活方式、思维方式、交往方式深刻改变,社会观念、社会心理、社会行为发生深刻变化。新形势下,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积极化解社会矛盾,更好维护社会稳定,切实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
从国家安全看,必须统筹发展和安全,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安全是国土不分、国家不乱、民族不散、文明不断的重要基石,是最大的、最根本的秩序。社会充满活力、高质量发展的前提就是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新征程上,要把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推向前进,需要我们坚持底线思维和极限思维,把国家安全作为头等大事,统筹维护国家安全的各类要素、各个领域、各方资源、各种手段,主动塑造于我有利的外部安全环境,推动发展和安全深度融合,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
活力与秩序贯穿于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各领域,也体现在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建设、国防和军队建设、大国外交等方面,既要追求发展的活力,又要保持稳定的秩序。
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奋力实现活力与秩序的动态平衡
活力与秩序的有机统一既不是静止的、绝对的,也不是变幻无常的,而是在现代化进程中呈现出一种动态发展的态势。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国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转变为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快速走向现代化的中国经历了人类历史前所未有的深刻转型,在加速发展的同时实现了社会基本秩序的持续稳定。中国式现代化追求的是活力与秩序的动态平衡,既不会片面追求经济社会发展的活力,也不会束缚于秩序踯躅不前,而是迎难而上、化危为机,在改革中不断为活力与秩序的有机统一开辟发展新天地。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是除弊纠顽,让创新创造的活力充分涌流。当前,面对纷繁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面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面对人民群众新期待,发展的任务不是变轻了而是更重了,活力的要求不是减弱了而是更强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就是要冲破思想观念束缚、突破利益固化藩篱、消除体制机制障碍,推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更好相适应,把蕴藏于各种资源、各类组织、各个主体中的巨大活力解放出来,把各种生产要素的活力激发出来,形成推动国家发展进步的强大内生动力。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是破立并举,以制度建设维护良好秩序。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就是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改革不是简单地推倒原有的制度、突破固有的秩序,而是一场全面、系统、整体的制度创新。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着眼于改革的关联性、系统性、可行性,加强顶层设计、总体谋划,破立并举、先立后破,筑牢根本制度,完善基本制度,创新重要制度,加快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和秩序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