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发展壮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开展传统产业“智改数转绿色化”行动,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持续壮大“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着力打造新质生产力动力源。低空经济作为带动多领域融合发展的新兴综合经济形态,正逐渐成为新质生产力的代表与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安全是高质量发展的基石,法治是保障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重要支撑,要有效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助推低空经济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
加强立法引领,完善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法律规范体系。面对低空经济发展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与新技术,相关政策法规体系建设应及时跟上,以高质量法治供给护航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快低空经济地方立法。研究出台我市低空经济促进条例,在空域管理、基础设施建设、产业运营等方面明晰相关行业部门法定职责,针对各领域低空经济新业态完善相关规范制度,明确界定无人机操作者、制造商、服务提供商等各方主体的法律责任和义务。二是完善配套规范性文件。针对数据安全,制定严格的数据加密、存储、传输与使用规范,明确数据泄露的法律责任;针对飞行安全,制定详细的航空器适航、飞行操作等规范,从源头上限制非法飞行行为,保障低空飞行活动的安全性与规范性。三是健全行业规范标准。制定和完善针对低空经济产业发展、飞行活动的各类标准规范体系,明确无人机及其他低空设备的技术标准、应用规范、飞行规则等,适时出台准入条款、航线申报、飞行监控、技术创新等相关标准,制定低空基础设施建设、低空场景应用、低空运营服务等方面规范标准。
加强执法监管,完善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法治实施体系。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为确保低空经济法律规范有效实施,需全面加强低空经济执法监管。一是加强联合执法。建立完善低空空域协同机制,加强民航、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之间的执法协作,建立常态化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形成强大执法合力,强化低空飞行联合监管责任,加强对低空违规飞行、隐私侵犯等监管打击力度,确保空防安全、公共安全和飞行安全。二是加强规范执法。全面规范涉低空经济企业的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精准落实行政处罚法轻微不罚、首违免罚制度,切实解决个别执法人员执法不规范、行政处罚畸轻畸重等问题。三是加强智慧执法。依托数字重庆建设,构建数字化、智能化管理服务系统,为低空飞行活动提供飞行计划审批、航行情报气象服务等一站式、全流程服务。整合民航、公安、市场监管等多部门信息资源,实现监管信息的实时共享与互联互通,对低空飞行活动进行全流程动态监管,加强对低空经济活动的风险评估,对高风险主体加大监管力度,提高监管效率与精准度。
加强司法保护,完善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法治保障体系。要以全要素保障、全流程服务、全方位联动,探索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司法保护新路径。一是依法履行低空经济司法保护职能。依法、公正、高效办理低空客运、飞行培训、低空体验等低空经济业态中产生的服务合同、网络购票合同、飞行培训合同等纠纷,妥善审执涉低空经济招商引资、金融借款、融资租赁等案件,依法严惩低空经济企业项目审批、招标投标等过程中的违法犯罪,加大低空经济产业领域技术创新支持和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为低空经济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二是优化涉低空经济案件公正高效审判与执行机制。完善涉低空经济纠纷案件繁简分流机制,组建涉低空经济纠纷专业化审判团队,充分运用示范判决,为低空经济发展除险清患。三是健全低空经济司法协作联动保护机制。与相关部门建立低空经济纠纷联动化解机制,健全低空经济领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组建专业调解力量,加大对低空经济纠纷调解的力度,根据低空经济发展态势开展涉低空经济案件专题分析,及时发送司法建议,强化典型案例发布与裁判说理。
加强普法服务,完善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法治服务体系。要积极开展普法服务,努力营造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法治氛围。一是强化涉低空经济法治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常态化开展低空经济普法宣传“进厂区、进园区、进社区”,运用5G车载便民法庭开展巡回审判,加强对低空经济法规的公众普法力度。开展低空经济专项普法活动,推广多形式精准化的科普及普法活动,提升公众对低空经济的认知度和接受度。二是强化涉低空经济法律服务。建立低空产业法律服务志愿团,整合法律服务资源,为涉低空经济企业提供行政复议、公证、低空领域纠纷调解等服务。实施低空经济专项法律服务,开展小微企业法律帮扶计划,探索建立“企业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健全低空经济企业常态化沟通机制,推动建立企业合法权益受损补偿救济机制,结合低空经济实际应用场景,开展“法治体检”等活动,持续深化低空经济领域小微企业法律援助,开展低空经济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提高法律援助质效。
(作者分别系重庆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员、重庆社会科学院对外学术交流中心博士,重庆经开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高级法务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