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积极发展服务贸易、绿色贸易、数字贸易。不久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数字贸易改革创新发展的意见》,旨在推动构建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数字贸易发展提供了行动指南。数字贸易是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已成为国际贸易发展的新趋势和经济的新增长点。重庆要紧扣“两大定位”,突出“西部领先、全国进位和重庆辨识度”要求,用好宏观政策红利释放、改革动能释放两大关键因素,加快推进重庆数字贸易改革创新发展。
完善数字贸易基础设施布局。数字基础设施是支撑数字贸易发展的关键。重庆应秉持“创新为要”和“安全为基”的原则,聚力打造健全经济高质量发展体系标志性成果,完善国家重大战略落实机制,建设西部地区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持续纵深推进科技创新首位战略,加快打造西部创新高地,依托可持续发展大数据国际研究中心,构建完善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服务可持续发展应用等全链条产业体系。积极推动“疆算入渝”,通过“西部算电协同创新中心”建设,打造基于绿色能源与新型算力联动的西部算力创新枢纽和应用高地。加快建设西部数据交易中心,完善网络、算力、流通、安全等基础设施,建设可信数据空间,打造“数据要素×交通运输”等典型应用场景。加快构建“416”科技创新布局和“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建立促进数字贸易发展的体制机制。建立数字贸易发展的体制机制有助于进一步促进与保障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为我国经济增长提供可持续动力。重庆应秉持“深化改革”和“系统治理”的原则,健全与数字贸易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适时出台数字贸易地方性法规。研究构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加强数字贸易领域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加强涉及数字贸易的商标注册和保护,拓宽知识产权海外维权和争议解决渠道。加强对源代码、算法、加密密钥、商业秘密以及其他专有信息的法律保护,加快推动数字产品标识化。加强数字技术研发支持,促进成果转化及与其他行业的融合创新发展。纵深推进人才强市首位战略,加快打造西部人才中心。强化数字贸易人才智力支撑,支持高等学校设置数字贸易相关学科,加强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深化校企、政企合作,支持企业加强专业人才培训。切实建设西部金融中心,培育重庆数字平台企业,增强数字服务贸易的竞争力,弥补重庆数字服务贸易发展短板。
提高数字领域对外开放水平。面对全球数字化转型加速、数字领域国际经贸往来不断加深的新形势,我国坚持推动数字领域对外开放。重庆要秉持“扩大开放”和“合作共赢”的原则,加快打造内陆开放综合枢纽,引领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逐步放宽数字领域市场准入。推动电信、互联网、文化等领域有序扩大开放,鼓励外商扩大在数字领域的投资。深入破除市场准入壁垒,提高数字贸易领域外商投资企业在境内投资运营便利化水平。打造数字贸易高水平开放平台。持续发挥好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等平台作用。要聚力打造完善内陆高水平对外开放新体制标志性成果,加快建设现代化多式联运集疏运体系,探索陆海并进的内陆制度型开放,打造支撑“双循环”的国际经贸合作中心,建设内陆开放国际合作引领区。
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中国的对外开放已走向主动参与全球经济治理的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新格局,需要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重庆要秉持“试点先行”和“重点突破”的原则,积极参与数字贸易规则制定,共同营造开放、公平、公正、非歧视的数字发展环境。加快推动我国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和《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进程。依托地理区位优势与西部陆海新通道基础,加强与东盟国家、金砖国家等在数字贸易和数字技术方面的合作。对标《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加快构建数字信任体系和数字贸易认证体系建设,促进数字信任前沿技术的开发创新与应用推广,培育数字信任生态。推动数字证书、电子签名等国际互认,鼓励数据安全、数据资产、数字信用等第三方服务机构国际化发展。在《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规定》下,以重庆自贸区为切入点,加大数据跨境流动等高标准规则的试点力度。加快制定数据分类分级标准规范与数据出境管理负面清单,率先探索实施世界贸易组织服务贸易国内规制、投资便利化、数字贸易等领域谈判成果。
(作者单位:西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本文为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2024YC034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