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必须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并从“完善生态文明基础体制”“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等方面,为我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指明了新的目标和方向。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制度建设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在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上开展了一系列根本性、开创性、长远性工作。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还需进一步从完善生态文明基础体制等方面着力,不断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更大成就。
完善生态文明基础体制,夯实绿色本底。一是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管理制度体系,完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推动科学合理地建构产权、顺畅有序地施行产权、严格有力地保护既有产权、依法有效地增加预期产权,形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二是建立健全覆盖全域全类型、统一衔接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规划许可制度以及实施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的引领性,明确不同区域发展定位和功能属性;强化国土用途管制的约束性,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等控制线管制制度,明确各类空间的责任主体、管控措施等,推动形成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国土空间格局。三是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保护利用和资产保值增值等责任考核监督制度,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等“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健全生态文明建设部门责任清单,建立覆盖全面、权责一致、奖惩分明、环环相扣的责任体系。充分发挥责任考核监督治理效能,提高各地区各部门的主观能动性,引导各级干部牢固树立“绿色政绩观”。
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织密绿色网络。一是落实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推动将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等全面依法纳入排污许可和协同减排,落实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建立部门协同管控联动机制、全社会排污行为监督机制,从源头打好蓝天、碧水、净土污染防治攻坚战。二是深化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落实企业强制性披露环境信息的法定义务,建立部门联动、运作有效的管理机制,强化行政监管和社会监督机制,推动形成企业自律、管理有效、监督严格、支撑有力的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和环境信用监管体系,提升企业现代环境治理水平,持续提高生态环境质量。三是推进健全以生态保护成本为主要依据的分类补偿制度,完善以提升公共服务保障能力为基本取向的综合补偿制度,形成以受益者付费原则为基础的市场化、多元化补偿格局,建立责任明确、途径畅通、技术规范、保障有力、赔偿到位、修复有效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激发绿色活力。一方面,要充分发挥规划引领、政策激励和需求引导作用,规划建设结构更绿、韧性更强、体系更新的新型能源体系,完善新能源消纳和调控政策措施。持续优化覆盖全面、运转高效、规范有序的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构建统计基础扎实、核算方法科学、技术手段先进、数据质量全面提高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用好绿色财政、绿色税收、绿色预算、绿色投资等多元政策工具,辅以绿色贷款、绿色债券、产业基金等金融工具,以“股权+债权”等多元化投入方式,营造有利于绿色低碳转型的政策环境。另一方面,要完善市场资源配置、价值发现、激励约束功能,推动资源要素向低碳绿色聚集,推动传统产业进行生态化改造和培育壮大生态友好的新兴产业,打造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经济高效的产业集群。健全碳市场交易制度、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制度,促使企业增强低碳减排的内在动力,引导投资者向清洁低碳产业倾斜,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作者单位分别为重庆工商大学、西南石油大学,本文为重庆市教委人文社科研究项目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