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文字著作权撑起一把保护伞生死抉择,积聚直面腐恶的人格力量把生命写成精彩纷呈的信
第014版:共赏百本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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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文字著作权撑起一把保护伞
生死抉择,积聚直面腐恶的人格力量
把生命写成精彩纷呈的信
    
 
重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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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06 月 21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圆桌读书会

为文字著作权撑起一把保护伞

  简介

  《创作之伞——中国文字著作权保护纪事》作者系重庆市作协副主席李燕燕和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常务副会长兼总干事张洪波。全书共11章20万字,以平实通俗的文学语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订完善为主线,通过经典案例和采访,由浅及深地解读剖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关键条款和社会广为关注的著作权热点问题,为社会公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供了全新视角,展示了新时代我国著作权法治建设的巨大进步。

  2023年,该作品由《啄木鸟》杂志第10期和第11期连载。2024年2月,《新华文摘》第4期转载约4万字。2024年4月,由重庆出版集团出版。

  主持人:

  聂晶 新重庆-重庆日报记者

  访谈嘉宾:

  李燕燕 (重庆市作协副主席)

  张洪波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常务副会长兼总干事)

  2000年的夏天,作家于露在网络社区的情感论坛连载了根据自己亲身经历创作的自传体小说,受到网友热捧,一家知名出版社也向她抛出了橄榄枝。然而,在小说还差四分之一就完结时,之前连载的文本已经流传全网,不久后出版社找到于露,提出中止未来的合作,网络社区负责人也就“泄密”的问题与于露起了纠纷,平台怀疑于露私自与他人分享作品文本,让于露有冤难辩。

  再比如,一位作者的小说被影视公司看中,制片人多次与其沟通改编事宜,但双方最终未达成合作。后来,这位作者发现小说内容竟被热播电视剧“无偿使用”,势单力薄的作者与实力雄厚的影视公司开始了数年的维权“拉锯战”。

  上述描述均出自于长篇报告文学《创作之伞:中国文字著作权保护纪事》(以下简称《创作之伞》)。前不久,《创作之伞》研讨会在京举办,来自文学、出版和版权领域的专家就这部作品的文学价值和时代意义进行了探讨。在文学创作日益繁荣的今天,著作权保护已成为文化产业发展的一个重要议题。

  近日,《创作之伞》的两位作者做客本报“圆桌读书会”,就这次“文学普法”创作中的困惑和作品带来的现实意义等接受了新重庆-重庆日报记者的专访。

  重庆日报:听说这部作品在写作过程中动笔不难,难的是采访过程。很多作者不敢说出他们遭遇的不公。那么,你们是怎么化解和克服这种困难的?

  李燕燕:一年多的时间里,我一共采访了30多位作者,包括传统作家、网络作家、公众号写作者,还采访了多家出版机构。当时遭遇到最大的问题是,一些成长中还未成名的写作者担心采访中隐私泄露,被“圈子”排挤或被出版社联合抵制,所以特别敏感,我们能做的就是反复与他们联系、做工作,尊重他们对于隐私保护的建议和意见(比如化名、地点模糊等),并且主动与他们推心置腹。

  重庆日报:《创作之伞》的时代意义是当下我们很关注并值得探讨的,作品刊发和出版后,有没有收到作家群体、文学创作者的反馈?

  李燕燕:反馈很多。比如,我的一位鲁迅文学院的同学打电话给我,她看书后对我说受益匪浅,包括对于教辅随意拿走作家作品的新认知,增强了权益保护的认识。重庆作家李浩白还专门转发了带有他的案例的《创作之伞》相关报道。今年4月中国作协社联部在成都举办的西南五省著作权保护培训班上,由中国文著协捐赠的100本书被列为学员学习包里的教材。

  重庆日报:你是著作权方面的专家,经办过很多经典案例,在本书创作中是怎么筛选这些案例的?纳入书中的案例标准是什么?

  张洪波:这是一个美好的时代,让我有幸成为著作权法治建设的见证者、参与者、实践者,有幸直接参与推动了著作权法的第三次修改完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成立16年来,我们一直在为作家作品推广、维权、文学“出海”、推动修法和版权宣传普及的第一线,作家对著作权工作的所思所想所困,一直在兹念兹。

  本书的著作权案例事例选择,主要考虑是著作权创造、运用、管理、保护、服务全链条中的典型案例,同时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最关键的是很多案例文著协都是直接参与者、主要推动者。比如谷歌、百度、苹果、知网等维权案例,与谷歌谈判的小细节也是首次披露。当然,杂志发表和图书出版周期比较长,很多案例事例还未能呈现,有意犹未尽的感觉。

  重庆日报:随着人工智能的发展,生成式人工智能(AIGC)侵权问题给作者增添了新烦恼:一些人工智能语料库、数据投喂和大模型训练使用了大量的受版权保护的文章、图书,但并没有拿到作者授权。在这些方面,你对作家们有何建议?

  张洪波:区块链、大数据、AIGC这类前沿技术发展带来的新问题,也是文学界、版权界高度关注的。技术发展推动了社会进步,同时也给著作权立法带来了很多挑战。

  在人工智能语料库、数据投喂和大模型训练使用了大量的受版权保护的文章、图书、图片、音视频的情况下,开发商、使用者应当主动与文著协、作协、文联、出版协会等权利人集中的单位沟通,让新技术为权利人带来适当的经济回报和社会效益,激发其创作积极性,而不是打压、漠视其合法权益,不能片面强调产业发展。同时,立法机关、主管部门、司法机关、行业协会应该积极研究政策和法律与技术发展的适配问题,及时出台相关政策,调整相关法律、司法解释,制定行业自律规范。去年,在中宣部指导下,文著协联合“学习强国”等单位发起了知识资源平台版权合规建设和健康规范发展共同体,逐步规范授权链条和授权文件,出台付酬办法,建立版权纠纷快速规模化解决机制,推动版权社会共建共治共享。

  专家声音>>>

  中国作家协会党组成员、副主席、书记处书记邱华栋:

  版权是最基本的人权,是作家最重要的权利。《创作之伞》以文学的笔触和真实的案例事例,将版权保护道理娓娓道来,让广大作家认识到版权对文学创作、出版、传播的重要保障作用,进一步增强了文学艺术界对法治中国建设的信心,这是别具一格的文学普法,体现了作者对推动文化强国、版权强国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执着追求。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会长、八一电影制片厂原厂长柳建伟:

  该书的出版在提升公众版权意识,推动相关法律法规完善,激发创新创作活力,推动中外文明交流互鉴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书中融合了真实案例与理论分析,具有强烈的代入感、权威性和实践价值,是作家朋友们不可或缺的维权操作指南。这部作品为强化版权保护提供了智力支撑,推动我国版权事业沿着正规化轨道行稳致远提供了范本。

  中国报告文学学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梁鸿鹰:

  该书是作家和法律实践者的成功合作。作品敢于触及矛盾、采访深入到位,反映了行业存在的问题,促进了相关法律法规完善,激发了创作者权益意识觉醒。

  中国作协社联部(权保办)主任李晓东:

  这部作品具有几个重要创新:一是拓展了报告文学的外延;二是创新了报告文学的结构模式,以论带史,从中既可形象窥视出著作权法一路走来的艰辛与必要,又起到了“以案说法”的作用;三是重构了“传主”与“作者”之关系。两位作者是著作权法修订、运用、维权等一系列事件的亲历者、参与者,甚至是重要推动者;四是引入了“涉案剧”的写作技巧。书中的案例事例静水流深,暗处用力,体现了著作权的实力和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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