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着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高度凝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内核,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发展道路的基本遵循。大渡口区人民法院通过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法治工作中落地生根。
坚持公正司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灵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专题学习安排进“三会一课”,增强法院干警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论学习深度,提升法院干警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以公正司法为目标,优化审判管理,确保办案程序公正、裁判结果符合实体公正,以公正的司法成效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对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切实保护好残疾人、老年人及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高度关注涉欠薪、侵权等民生案件,通过每个具体案件办理效果,提升司法工作的权威性。根据案件难易程度,积极推进繁简分流,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引导和鼓励涉诉群众选择调解、和解等解决纠纷的方式,努力实现公正与效率的平衡。
坚持守正创新。在坚持法律原则的基本前提下,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在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的同时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审理的“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继承纠纷”一案,办案团队以“从政治上看、法治上办”的工作原则,促成继承人共同将纪念章捐赠给博物馆。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发“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庆祝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大渡口区人民法院妥善办理纪念章继承纠纷案,既化解了矛盾纠纷,也积极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裁判文书说理、举办捐赠仪式、新闻宣传报道、红色文物展示等,多平台多角度弘扬爱国、和谐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该案例被评为全市法院第五批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案例,被多家中央媒体宣传报道。为弘扬友善、和谐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联合基层社区、人大代表、人民调解员等多方调解力量共同化解涉及100余名消费者的洗车服务纠纷案件,该案例被市级部门评为2023年度优秀调解案例。
坚持能动司法。根植于全民心中的法治精神,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重要基础,要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增强法治观念,使全体人民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践行者。大渡口区人民法院坚持能动司法的工作理念,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领示范作用,通过宣传报道引导全体公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大渡口区人民法院办理的同居女友擅自转账去世男友银行存款构成不当得利案,先后被多家中央媒体宣传报道,在短视频平台、微信公众号点击观看阅读量过千万,网民留言五千余条。该案例很好地引导了公民自觉信仰法律、崇尚法治,让公民在以案说法中接受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弘扬了诚信、法治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被评为全市法院第六批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案例。大渡口区人民法院办理的“凶宅”买卖纠纷案弘扬了诚信、法治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公民进行市场交易要坚持诚信的基本原则,该案例被中央电视台宣传报道,并被评为全市房屋买卖典型案例。
坚持司法为民。法律与道德相辅相成,彼此推动、相得益彰。大渡口区人民法院持续深入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不断提升诉讼服务的便利度,因地制宜推行网上立案、远程开庭等制度,加强诉调对接,方便群众诉讼,减轻群众诉累,依法保障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大渡口区人民法院办理的涉及190余名被骗老人、涉案金额高达195万元的“收藏品”诈骗案件,办案法官千方百计追赃挽损,共计直接挽回损失152万余元,该案例充分彰显了大渡口区人民法院坚持司法为民的理念,最大限度地保住了老年人的钱袋子。大渡口区人民法院还建立劳动者维权站,联合工会、人社等部门优化劳动争议的化解方式、提升化解效率,2023年底通过劳动者维权站的联合工作,成功为20余名建筑工人追回被拖欠的工资70余万元,体现了大渡口区人民法院对民生福祉的持续关注,通过具体的行动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工作,该案例先后被市级和中央媒体头版报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作者系大渡口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