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指出,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建设金融强国,要坚持法治和德治相结合,积极培育中国特色金融文化,做到:诚实守信,不逾越底线;以义取利,不唯利是图;稳健审慎,不急功近利;守正创新,不脱实向虚;依法合规,不胡作非为。这一重要论述将马克思主义金融理论同当代中国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所蕴含的富民厚生、义利兼顾的经济伦理主张相结合,从文化建设的角度为金融工作举旗定向、谋篇布局,为新时期坚定不移走好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提供了根本遵循与行动指南。要积极培育中国特色金融文化,以深厚的文化力量助推金融业高质量发展,让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越走越宽广。
做到诚实守信,不逾越底线。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将以诚为本、以信为先的文化传统作为最基本的道德规范。《左传》有载:“信,国之宝也,民之所庇也。”诚实守信不仅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持社会秩序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而且在促进金融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唯有持续弘扬诚实守信的道德观念,才能进一步夯实金融高质量发展的信用根基。因此,要立足于新时代金融高质量发展要求,积极培育诚实守信的中国特色金融文化。一方面,金融机构要始终做到金融为民,积极营造诚信的金融环境,切实将消费者权益保护理念与诚信文化建设融入业务经营和风险防控全流程。另一方面,金融行业要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和服务承诺,及时、高质、高效解决客户投诉问题,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积极维护金融市场秩序。此外,还要加强金融行业诚信底线建设,强化金融从业人员管理,在金融产品设计、销售、提供服务等环节加强评估和监测,在强化风险提示与信息披露的过程中承担责任,进而传播金融正能量,展示金融新形象。
做到以义取利,不唯利是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向来倡导“重义轻利”“礼以行义,义以生利”的义利观。积极培育中国特色金融文化,要推动金融行业坚持以经济社会发展与社会公共服务为导向,持续推进要素市场化改革,建立起反映市场供求关系、金融资源需求程度、金融生态成本等现实情况的价格动态形成机制。要建设规范、透明、有活力、有韧性的金融市场,降低实体经济市场交易成本,完善实体经济市场产品交易体系,进而为实体经济提供更高质量、更有效益的融资服务。要大力发展数字科技金融,实现科技与金融的深度融合。一方面,要支持科技型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在合规基础上的全面合作,进而为科技创新提供更多的应用场景与合作空间;另一方面,要充分利用数据要素和新技术改进各类金融服务与产品,实现一般意义上的金融资源配置效率提升,进而促进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等金融行业的协调发展。
做到稳健审慎,不急功近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一直提倡“居安思危”“未雨绸缪”“行稳致远”的处事原则。而稳健与审慎也是我国金融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的宝贵经验。建设中国特色金融文化必须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所蕴含的金融经验智慧转化为当今中国金融发展的稳健经营智慧。一方面,金融行业必须坚持稳健经营的发展策略,始终将安全性摆在各项业务的首要位置,通过内部制度和能力建设,使自身能够在对外开放不断深化的情况下应对市场竞争加剧、负向外部冲击、经济周期调整等多种挑战。另一方面,金融监管机构要加强金融监管,增强防范金融风险能力。要切实提高金融监管有效性,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纳入监管范围,健全机构监管、功能监管、行为监管、横纵监管等方式,消除监管盲区与空白,进而实现金融领域监管全覆盖。此外,金融监管机构还要进一步夯实金融稳健运行的制度基础,健全金融风险预防、预警、处置、问责制度体系,坚持“治已病”与“治未病”相结合,补齐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制度短板。
做到守正创新,不脱实向虚。守正才能不迷失方向、不犯颠覆性错误,创新才能把握时代、引领时代。唯有坚持守正创新的理念,才能不断提升我国金融高质量发展的现实效能。积极培育中国特色金融文化,一方面,要把党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到位,并且深刻认识坚持党对金融文化建设领导的极端重要性,提高政治站位,心怀“国之大者”,厚植“金融报国”情怀,进而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独有的政治优势与制度优势转化为金融治理效能。同时稳步推进金融创新,促进技术资本的价值实现,推动传统产业加速裂变和升级换代,不断培育金融发展新优势、新动能。另一方面,要引导更多资金投向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更好地服务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同时也要为中小微实体企业提供低成本、有特色、高收益、便携式的金融服务。此外,要在始终保持货币政策稳健性的基础上,做好跨周期与逆周期调节,并且在金融机构布局上,也要建立起由银行信贷、债券市场、股票市场、风险投资所构成的全方位、多层次、高效率的金融支持实体经济体系。
做到依法合规,不胡作非为。《吕氏春秋》讲:“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唯有依法合规加强金融法治建设,牢记金融发展底线,不胡作非为,才能保障我国金融工作行稳致远。积极培育中国特色金融文化,一方面,要加强全局性系统性谋划,着力构建中国特色金融法律体系。坚持科学立法,优化完善立法程序,根据金融立法涉及的重大问题,多渠道、多领域、多角度广泛征求意见,集中清理不符合法律法规政策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同时在配合金融业改革发展进程中,加快对现有金融法律体系进行全面修订。另一方面,要严格依法行政,切实维护金融管理秩序。既要通过加强金融人才队伍建设,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管理制度来提升综合执法能力,进而优化执法工作机制;又要通过完善执法检查程序和行政处罚程序来提高监管执法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进而实现金融领域的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此外,对于金融领域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进行严厉打击,防止任何胡作非为的情况发生。
(作者系重庆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重庆社会科学院改革杂志社执行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