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教委公开发布《对校外培训机构的重要提醒》《对学生家长的重要提醒》,要求校外培训机构依法依规经营,提醒家长积极承担家庭教育责任,共同维护校外教育培训良好生态。
针对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层面,市教委提出十条规范。其中,培训机构必须规范培训行为。任何机构寒假不得开展学科类培训。
任何培训机构不得在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网络平台以及公共场所、居民区等线上线下空间刊登、播发面向中小学(含幼儿园)的校外培训广告。不得发布各种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违规广告。
此外,培训机构还应规范办学资质。取得证照后,不得擅自改变机构名称、办学内容、办学地点、法人、举办者和许可范围。不得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证照。不得擅自增设教学点或分校;规范信息公示。将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培训内容、师资信息、收费项目及标准、培训时间等在机构网站、培训场所显著位置公示,主动接受监督。
规范收费管理层面,培训机构应规范价格标准,不得恶意涨价,主动与学生家长签订重庆市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主动开具正规发票。值得注意的是,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学费,且不得超过5000元,所有收费必须通过监管平台缴入指定监管账户,不得私下交易存入机构其他账户。
关于对学生家长的重要提醒,也从树立正确育人观念、谨慎选择培训机构、关注机构公示信息、务必签订培训合同、正规平台进行缴费、合理安排培训时间、慎防机构虚假诱导、合法渠道解决纠纷、关注孩子培训安全、共同监督培训行为等方面提出具体建议与举措。家长需合理安排培训时间。理性选择培训项目,合理安排培训时长,培训结束时间不要晚于20:30,助力孩子健康成长。
(本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