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受疫情影响,一些原本经济基础薄弱的群众陷入了困境。如何强化兜底保障工作,防止因“疫”致贫、返贫,维护困难群众切身利益?
14日下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由财政部、民政部、国家卫健委有关负责同志就强化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介绍情况。
此次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会不会影响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
“我们不会因为疫情问题,而影响今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的落实。”财政部社会保障司司长符金陵在新闻发布会上说。
他表示,尽管一季度财政收入受到阶段性影响,但我国经济规模大、潜力足、韧劲强,财政收入规模较大,调整的潜力和余地也比较大。
一系列沉甸甸的数据,可以印证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兜底保障政策的落实——
截至3月13日,全国各级财政安排的疫情防控投入已达到1169亿元。
中央财政目前已提前下达了1030亿元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支持地方统筹安排用于困难群众生活保障。
今年中央财政进一步增加医疗救助资金规模,目前已经下达医疗救助资金261亿元。
截至2月底,全国低保支出303亿元、临时救助支出29亿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60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7.6%、19.4%和26.6%。
这些资金是老百姓的活命钱,一分一厘都要精准分配、管好用好。如何确保“好钢用在刀刃上”?
对此符金陵表示,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尽快下达今年剩余的困难群众生活保障资金,进一步向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保障任务重的地区以及财政比较困难的重点地区倾斜。在加快拨付进度的同时,还将加强资金监管。
据民政部初步统计,今年1月至2月共发放价格临时补贴16.9亿元,约有3100万群众受益。
据刘喜堂介绍,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民政部采取了及时足额发放各类补助、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加大对新冠肺炎患者及受影响家庭的救助力度等措施。
“一些人原本可以外出就业,受疫情影响出不去了,家庭收入可能就降到低保标准之下,要将他们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刘喜堂说。
同时,民政部门正在简化社会救助程序,适当下放救助审批权限,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困难群众申请救助可在窗口或线上办理,缩短时限,也可通过电话申请、咨询,入户调查可采用视频等方式,资金发放都是直接打到银行卡上。
“比如重庆近期出台措施,对困难群众中的患者,按照当地低保标准的2倍按月发放临时救助金。”刘喜堂说。
对于散居特困人员、居家隔离的孤寡老人、孤儿以及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等,有关部门也对他们的生活保障做了专门安排,要求及时报告、妥善照顾、加强主动探视。
“今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困难群众受疫情影响较大,原有的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任务更重了。”刘喜堂说,民政部为此专门部署安排,聚焦重点地区和人群,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兜底保障。
刘喜堂表示,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要及时足额发放补助。对于受疫情影响比较重的地区,还要进一步增发生活补助。
符金陵介绍,财政系统将延长公益性岗位政策的实施期限,研究开发一批新的公益性就业岗位,对就业困难的人群提供帮扶。同时,进一步发挥扶贫资金带动作用,大力支持农村劳动力务工就业,增加收入,努力减轻疫情对困难群众的影响。
(据新华社北京3月14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