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长江文化保护好、传承好、弘扬好,延续历史文脉,坚定文化自信。重庆作为长江上游重要节点城市,是长江文化的重要承载地,近年来在系统保护、研究阐释、活化利用上协同发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从“保下来”到“活起来”,长江文化资源的活化利用仍存在编创力量薄弱、产业转化率不高、常态化机制欠缺等短板。推动长江文化资源转化为可感知、可消费、可传播的美好生活体验,要补齐编创转化的能力短板、打通资源变现的产业通道、健全常态长效的制度体系,让长江文化资源在活化利用中焕发时代价值。
补齐编创短板,推动文化资源由“档案”走向“作品”。长江文化资源的活化成果长期集中在视觉维度,而船工号子、三峡民歌等听觉资源大多停留在“被记录、未转化”的状态。这种失衡有其内在逻辑:视觉符号可固化为图像、器物与场景,易于展示传播;听觉资源依附于方言声腔与身体技艺,离开传唱场域便难以存续。补齐编创短板,需从人才、经验、机制三个层面协同发力。一是加快培养既懂传统文化又善当代表达的编创复合型人才,推动高校、科研院所与文化机构持续开展编创合作,以课程建设、联合创作、展演平台为载体开展系统化育才,支持设立非遗编创工坊,鼓励青年创作者深入长江流域采风创作、传承技艺。二是系统总结梳理编创经验,针对个体经验散落、缺乏代际传递的问题,借助学术力量的系统介入,把口传心授的个体经验转化为可教学、可研究、可接续的公共知识。三是推动人才培养由“项目制短期集中”转向“持续性长期培育”,将编创人才培育纳入文化发展中长期规划,培育稳定的编创队伍,使文化资源真正从“档案”走向“作品”。
打通转化通道,推动文化资源由“展品”走向“产品”。当前,长江文化资源富集但产品供给不足、社会认知度高但消费转化率较低,存在“有资源无产品、有流量无留量”的问题,症结在于缺少把文化标识转化为可消费产品的设计与运营能力。文化资源的产业转化,本质上是符号价值与消费场景的对接过程,须在IP提炼、创意转化、场景营造三个环节实现贯通。一是建立文化符号的识别与授权机制,提炼一批长江文化标识,把辨识度高的文化元素打造成可创意开发的IP资源,健全授权与创意转化的市场机制,搭建文化IP交易平台,引入专业运营团队,通过商业化运营实现文化符号或创意成果的长期价值变现。二是建立符号的创意再编码机制,把提炼出的长江文化标识嵌入与当代生活相契合的消费载体,开发兼具文化内涵与实用功能的文创产品,推动“文创+”与旅游、餐饮等产业深度融合,完成符号价值的当代表达,使文化标识真正可感知、可消费。三是建立消费场景的营造机制,推动文艺作品从一次性展演转向可反复消费的产品形态,以票根联动、研学课程、文创零售等构建消费闭环,使文化体验由“看过一次”变为“带走一件”。同时,以数字技术助力长江文化传承,创新文化体验和消费方式,增强长江文化的吸引力和传播力。
健全制度体系,推动活化利用由“项目”走向“常态”。活化利用若长期依赖项目制运作,容易陷入“有项目则活跃、无项目则停滞”的困境。长江文化资源活化利用,从个案走向常态,关键在于制度供给,空间、主体、评价三者缺一不可。一是在空间上,把常态化传唱点位纳入公共文化设施规划,依托长江国家文化公园、两江四岸滨江步道等载体,建设一批嵌入式、分布式的长江文化传承空间,以稳定的场地安排保障活态传承活动的持续开展。二是在主体上,建立社区传唱的激励机制,鼓励高校艺术院系师生与民间文艺团队、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进社区,形成“一社区一特色”的传唱网络,使基层传唱的持久力有制度化支撑。三是在评价上,把评价重心从成果展示转向活化利用实效,将常态化展演场次、群众参与人次、文创销售数额等纳入评价内容,建立动态监测与定期评估机制,使活化成效成为可衡量的硬指标。唯有把活化利用融入日常服务与纳入常态考核,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长江文化资源的活化利用才能真正从“运动式”走向“常态化”。
(作者单位分别为重庆人文科技学院、重庆市合川区教师进修学院,本文为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263307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