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五”规划纲要指出,提升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发展能级,打造高质量发展重要增长极。扎实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重大项目建设,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生动实践。不久前,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联合办公室印发《2026年共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重点项目名单》,共包含重点项目350个,年度预计投资4992亿元。在重大项目“量”的积累之外,更要注重“质”的提升。面对“重规模轻效益、重审批轻监管、重建设轻运营”等深层次矛盾,亟须构建贯穿全生命周期的精细化治理体系,通过“一体化谋划、一体化实施、一体化保障、一体化见效”的治理闭环,推动重大项目从“规模扩张”向“提质增效”深刻转变。
深化“一体化谋划”,强化战略布局与规划协同。重大项目的高质量建设,始于源头的一体化谋划。一是建立“规划市县级穿透”协同机制。由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联合办公室牵头编制《项目专项协同实施规划》,明确空间定位、标准统一、时序同步及管理责任共担,并作为入库和资金支持的前置条件。二是持续深化五大重点领域的一体化谋划。共同编制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水安全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便利化、新基建行动计划及能源综合协调发展规划;重点推进毗邻地区“断头路”对接,统一市域铁路技术标准,共商港口群分工,制定跨界河流监测统一标准,以及协同规划5G、物联网布局等。三是建立“规划协同数字平台”。利用GIS、BIM等技术,共建双城经济圈“规划一张图”平台,制定数据共享交换标准,分阶段推进数据归集与智能分析功能,从源头上避免“规划打架”和重复建设。
优化“一体化实施”,优化服务流程与动态管理。围绕审批服务和项目管理,着力破除跨行政区域的体制性障碍,构建全链条、闭环式的一体化实施体系。一是创新跨区域审批模式。建设“成渝地区跨区域项目审批服务虚拟大厅”,推动川渝两地审批系统互联与数据共享;统一事项清单与办事指南,推行“一表申请、一套材料”及“并联为主、串联优化”的审批流程;赋予联合办公室在线督办权限,并建立“好差评”制度与争议协调机制。二是实施动态评估、分级管理。建立标准统一的项目“数字档案”系统,设计“协同度指数”与“成熟度指数”双重量化评估体系;依据评估结果,对项目实行“红黄绿灯”分级动态管理,绿灯项目重点保障,黄灯项目预警协调,红灯项目评估清理或转入观察库。三是建立定期评估、滚动更新的工作机制。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的“双指数”评估与“灯色”更新,每半年或一年进行一次集中清理调整;制定《储备库项目动态调整管理办法》,明确项目调入、调出及“灯色”变更的条件与审批流程,确保管理的规范性与严肃性。
强化“一体化保障”,推动要素自由流动与配置。全面构建支撑高质量发展的要素保障体系,破解土地、资金、数据、能源等关键要素跨区域流动的制度性障碍。一是强化土地要素保障。联合争取“建设用地指标跨省域调剂”国家试点,编制科学试点方案;探索打造“建设用地指标跨省域交易平台”,规范指标产生、验收、储备与交易全流程,初期可采用协商或挂牌交易,逐步探索市场化价格发现机制,并建立联合监管与信息化追踪体系。二是强化资金要素保障。构建“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多元化投融资体系,探索设立市场化运作的“成渝双城协同发展投资基金”,聚焦跨区域重大基建、科创、产业及生态项目;联合发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专项债券”,探索以特殊目的公司(SPV)为发行主体或“统一冠名、分别发行、资金统筹”模式,建立多渠道偿债保障与联合发行管理机制。三是强化数据要素保障。高水平建设西部数据交易中心,加速构建“川渝智能算力一张网”,统筹布局数据中心集群;深化政务数据共享与业务协同,实现投资审批“一地备案、川渝互认”,拓展“川渝通办”事项与跨省数据合作。四是强化能源要素保障。共建川渝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骨干网架,协同推进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运营管理;协同推进清洁能源综合开发,包括水电、风光储一体化、氢能全产业链、千亿方天然气基地及地下储气库群,并深化能源体制机制改革。
落实“一体化见效”,完善利益协调与评价体系。为有效破解毗邻地区合作中的利益分配难题,巩固和拓展协同发展成果,需系统构建“协议化、公式化”的利益分享机制,并改革绩效考核体系。一是构建“协议化、公式化”的利益分享机制。加快制定《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跨域合作项目利益分享指导办法》,覆盖园区共建、基础设施、生态补偿、企业迁移等;针对园区共建类深化“存量归各自、增量按比例分享”原则,针对基础设施类建立“成本共担、收益共享”机制及间接收益补偿基金,针对生态类推动“资金+产业+人才+碳汇”多元补偿,针对企业迁移类明确约定年限内按比例分享;全力推动川渝高竹新区试点,探索“虚拟金库”或共管账户,形成可复制的“高竹经验”。二是改革绩效考核体系。在市(州)、区(县)综合考核中,独立设立“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协同成效”专项模块,细化考核内容,聚焦跨区域项目推进实绩、协同效能、机制创新、重点领域合作及主动作为;强化“双挂钩、双评估”机制,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及资源配置挂钩,并建立由联合评估小组实施的“双向同步考核评价机制”,确保评估的客观性与公信力。三是健全重大项目全生命周期评价机制。明确所有使用财政性资金及获得专项支持的跨区域重大项目在运营后一段时间内,由项目单位自评、行业主管部门审核、独立第三方深度评估,构建涵盖过程合规与目标对比、经济可持续、社会协同效益、生态环境影响的“四维一体”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建立评估结果的刚性应用与闭环反馈机制,将评价等级与后续运营优化、未来资金安排及审批、绩效考核与责任追究挂钩。
(作者系重庆中医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