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激活数据要素潜能,加快数智技术创新,深化拓展‘人工智能+’,赋能经济社会发展和治理能力提升”。数据科技创新是发展新质生产力、培育发展新动能的“硬核支撑”。数据资源在人工智能与数字重庆双向赋能过程中起着关键性作用。以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和人工智能底座为支撑,我市迭代升级城市数智底座,打造高能级城市运行和治理智能中枢,深化人工智能赋能超大城市发展服务治理能力提升。同时,数字重庆建设为我市打造人工智能应用高地提供了海量公共数据资源和丰富应用场景,催生一大批新业态新模式。因此,为进一步全面释放数据要素价值,要从创新能力、创新机制、创新主体、创新生态四方面着力,加强数据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加速推进人工智能与数字重庆双向赋能。
加快提升数据科技原始创新和应用创新能力。创新能力是数据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源头活水。一是推进高质量数据集建设,提升高质量数据集构建和评测技术能力,攻关多模态合成数据研发治理关键技术,为人工智能、具身智能等产业创新发展提供量质兼具的“数据燃料”。二是推动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数据面向成渝地区区域大市场有效流动,支撑建设全国统一数据要素大市场。同时,开展数据交易、定价与价值分配基础制度研究,探索建立数据要素价值释放激励机制。三是开展行业大模型与数据智能体协同应用研究,强化数据分析能力,提升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中的数据使用效能。加强AI数据安全风险防范关键技术攻关,积极推进“机机对抗”环境下的数据安全治理能力建设。
建立健全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数据科技创新机制。创新机制是数据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保障。一是构建数据资源与数据科技融合机制。由市科技局牵头开展全域数据科技创新资源摸底,绘制全市数据科创资源图谱。完善数据资源与数据科学、技术及工程创新研究的供需对接机制,鼓励行业企业、公共服务事业单位作为数据资源供给方,与高校院所数据科学与技术科研工作者建立合作机制。二是构建数据科技与产业创新融合机制。建立行业企业出题并共享数据资源、研发单位合规使用数据资源开展课题研究的联合攻关科研组织模式。充分运用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创新发展联合基金等项目,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定期发布数据科技领域前沿研究方向,引导数据科技研究机构承担产业创新任务。三是完善数据科技成果转化机制。由企业牵头,聚焦数据编织、高性能隐私保护计算等技术工程化应用落地,联合高校院所建设数据领域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基地、检验检测平台。加强数据科技成果转化供需对接,定期发布概念验证、中试验证平台目录。搭建数据科技成果转化创新平台,鼓励开展跨区域数据科技成果转化协作。此外,探索“Data for Science”(数据驱动的科学研究)分布式协同科研创新机制。组织高校院所建立跨机构、跨学科的数据科技创新联合体,探索建立数字化贡献凭证体系,推动科研成果数字化确权。
培育壮大数据科技企业牵头的创新主体。创新主体是数据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核心载体。一是大力引育数据科技创新企业主体,推动数据科技产业与人工智能产业深度融合。支持数据科技企业面向人工智能应用创新,开发高质量数据集,大力发展“数据即服务”“知识即服务”“模型即服务”等新业态。二是鼓励行业数据资源型企业联合重庆数字资源集团等公共数据资源型企业、重庆人工智能学院等高能级科技创新平台以及高校院所,搭建数据产业创新平台。三是将数据科技创新能力纳入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评价标准体系。由市科技局牵头定期开展企业数据科技创新能力评估,分类分级认定数据科技企业和数据科技人才。此外,支持中小数据企业围绕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与产业创新发展深入挖掘开发数智应用场景,支持中小数据科技创新企业接入“模力高地”等人工智能产业生态社区。
积极营造良好的数据科技创新生态。创新生态是数据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有机沃土。一是加大数据科学、技术及工程专业人才培养力度,推进分层分类数据科技人才培养模式,打造复合型、创新型、实战型数据科技人才队伍。二是将数据科技成果纳入“重庆市科技成果高效转化行动计划”适用范围,优先对数据科技成果试点开展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支持人工智能优势学科高校、科研院所作为试点单位制定职务科技成果赋权和资产单列管理制度。三是针对数据科技创新制定财税金融专项制度,加大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支持企业开展数据科技创新,带动资本投向数据科技创新领域。此外,着力营造数据科技创新氛围,支持举办数据科技创新领域赛事活动。定期发布数字重庆建设、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产业创新等领域的数据科技创新“机会清单”,及时汇集公布数据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清单”,开展常态化供需对接活动。
(作者单位:重庆邮电大学,本文为重庆市科协智库调研课题:2025KXKT13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