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经济社会稳定运行的前提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指出,提升网络安全保障能力。随着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广泛应用,数据泄露、供应链投毒攻击等网络安全风险层出不穷。提升网络安全保障能力,需聚焦基础支撑能力、技术防护能力、精准管控能力、协同联动能力系统发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网络安全保障体系,为数字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运行提供坚实保障。
强化基础支撑能力,筑牢网络安全基石
基础支撑能力是网络安全保障体系的根基,是抵御各类网络安全风险的前提和根本。一是加强关键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国家级网络安全监测预警节点、根服务器与镜像服务器、数据容灾备份中心等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中西部地区及中小城市的投入,实现网络安全基础设施全覆盖、多网互通和冗余备份,提升极端情况下的抗毁能力和持续运行能力。定期评估安全性能,及时升级改造老旧设施,确保防护能力与网络攻击手段同步迭代。二是健全网络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健全以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为基础的网络法治体系,完善实施细则,明确不同主体的网络安全责任边界,完善分类分级保护、风险评估、应急处置、责任追究等基础性制度。建立跨部门、跨领域的制度衔接机制,消除新业态中的监管盲区和执行堵点,针对人工智能生成内容、数据跨境流动等新场景,及时出台配套监管规则和操作指引,确保网络安全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三是建强基础人才队伍。拓宽网络安全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完善人才评价、激励、保障机制。常态化开展岗位练兵和实战化攻防演练,提升人才队伍的漏洞挖掘、应急处置、溯源反制能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技术精湛、作风优良的网络安全专业化队伍。
提升技术防护能力,构筑主动防御屏障
技术防护能力是应对新型网络安全挑战的关键。一是攻坚关键核心技术。加大对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加密算法等关键核心技术的研发投入,建立产学研用一体化攻关机制,突破“卡脖子”技术瓶颈,掌握网络安全技术防护主动权。推广自主可控产品在工业系统、政务系统等领域的应用,建立安全验证体系,确保自主产品的安全性和稳定性,逐步实现关键核心技术产品的国产化替代。二是布局前沿技术研发。聚焦人工智能安全、量子安全、自动驾驶安全等前沿领域,建立技术安全风险评估机制,提前研判技术应用可能带来的网络安全风险,同步开展防护技术研究,制定技术应用准入规则和监管标准。推动安全技术与新兴技术同研发、同部署、同应用,针对大模型训练数据泄露、深度伪造诈骗等潜在风险,提前布局防护技术,确保新技术在安全可控的轨道上发展。三是迭代防护技术体系。建立网络安全防护技术动态升级机制,紧跟全球技术发展趋势和网络攻击手段变化,持续升级网络入侵检测、数据防泄漏、威胁情报分析、溯源反制等领域的技术装备,运用大数据关联分析、大模型威胁研判等技术提升安全威胁的识别精度和响应速度。
锤炼精准管控能力,提升应急处置效能
精准管控能力是有效处置网络安全风险的核心。一是健全风险监测体系。构建覆盖政务网络、互联网平台、工业互联网等各领域的网络安全风险监测网络,整合各部门、各地区、各行业的风险监测数据,运用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建模等技术,对各类网络安全风险进行实时监测、动态分析、精准研判。建立分级分类预警机制,根据风险等级发布预警,明确响应要求,实现风险隐患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二是优化应急处置机制。针对不同类型的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制定专项应急预案,明确处置职责、响应流程、协同规则,建立扁平化应急指挥体系,提升应急响应速度。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根据演练结果和实际案例优化预案,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快速响应、高效处置。三是完善分类处置策略。根据网络安全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危害程度进行分级分类,制定差异化处置策略,对一般风险注重源头治理,督促责任主体限期整改;对重大风险采取果断措施坚决遏制,必要时采取暂停服务、断网隔离等措施,避免风险扩散。此外,建立风险处置效果评估机制,动态调整处置措施,在有效化解风险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群众正常生活的影响。
增强协同联动能力,凝聚整体治理合力
网络安全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涉及多领域、多部门、多主体。需要整合各方力量,增强协同联动能力,打造跨部门协同、全社会参与、国际间合作的治理格局。一是加强跨部门协同。充分发挥网信部门统筹协调作用,进一步强化各级党委(党组)政治责任、领导责任,建立网信、公安、工信、国家安全等多部门协同的网络安全工作机制,完善信息共享、会商研判、联合处置的工作流程,打破部门间的数据壁垒和职责边界,破解“各自为战”的碎片化治理困局。二是推动全社会参与。将网络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和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常态化开展“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等宣传活动,提升全民网络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完善群众举报网络安全违法线索的激励机制和权益保护机制,畅通社会组织、公众参与网络安全治理的渠道,引导互联网企业、网络社会组织等有序参与安全风险防控,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网络安全的良好格局。三是深化国际安全合作。坚持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积极参与全球网络安全治理体系建设,加强与各国在打击网络犯罪、加强数据安全治理等领域的合作,建立多边、民主、透明的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
(作者系湖南省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心湖南工业大学基地特约研究员,本文为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青年项目:24B0531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