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指出,要“发展壮大民营经济”“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推动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新征程上,要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历史机遇,从政策保障、创新驱动、人才赋能等方面精准发力,不断推动民营企业向“新”而行、向“高”攀登,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强化政策协同保障,筑牢向“新”攀“高”基础
构建企业全生命周期支持体系是推动民营企业向“新”攀“高”的重要保障。要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依法依规为民营企业发展壮大保驾护航。一是持续健全政策支持体系。持续优化财政、税收、金融等支持政策,加大对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的扶持力度,提高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和设备更新补贴标准。设立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对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原始创新等领域取得重大突破的民营企业予以专门奖励,提高惠企助企政策供给的精准性、可操作性。二是有效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政府和金融机构要以企业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花大力气改善民营企业融资环境,做优做精企业征信市场,真正解决困扰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服务,开发针对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的专属金融产品,如“科技贷”“知识产权质押贷”“信用贷”等,引导鼓励“耐心资本”、风险投资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投入,为民营企业提供多元化融资渠道。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通过上市融资、发行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向民营企业科技创新领域,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和风险。建立有利于民营企业融资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考核制度,增加信用评级有效供给,实施金融服务差异化政策,优化信用评级机构对民营企业的评级方法,为其融资提供便利。
强化自主创新驱动,提升向“新”攀“高”实力
民营经济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民营企业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关键力量。面对新一轮产业革命的激烈竞争,必须强化自主创新意识,加大研发投入力度,积极布局未来产业,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一是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牢固树立自主创新驱动理念,加强民营企业研发机构建设,组建高水平研发团队,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始终将新技术、新发明、新创造的研发投入作为民营企业发展的战略性投资,不断提高研发费用占企业收入的比重,并根据企业经营实际和产业发展大势动态调整研发投入机制。同时,构建企业创新研发生态,不断完善政策激励、资金支持等机制。如针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大力实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多投多补等支持举措;因地制宜设立自然科学基金专项资助、研发引导基金等,通过“揭榜挂帅”等方式对重大科技项目、前沿技术攻关项目提供综合补贴;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研究,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主导、社会参与的多元研发投入格局。二是积极布局未来产业。锚定国家战略需求和未来产业发展方向,把握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趋势,抢先布局未来制造、未来信息、未来材料、未来能源等新赛道,紧紧围绕量子科技、生物制造、氢能和核聚变能、脑机接口、具身智能、第六代移动通信等培育新的增长点和突破点。积极完善科技创新机制,发展创业投资,建立未来产业投入增长和风险分担机制,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加大投资力度,通过技术创新,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新兴产业集群。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科技项目,通过机制创新推动民营企业在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中发挥更大作用。
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激活向“新”攀“高”动能
人才是最核心最宝贵的战略资源,要造就大批高素质人才,夯实民营企业向“新”攀“高”的智力支撑。一是始终注重人才培养。结合国家发展战略、市场竞争实际、产业未来趋势、企业发展规划,高位谋划企业发展的人才“储备库”“蓄水池”,完善技能人才“选育管用”全链条培养机制,加强对技术骨干和青年人才的培养选拔。鼓励民营企业与普通高校、科研院所及职业院校共建实习实训基地,通过校企合作、技能培训、研用协同等方式,构建订单式、项目制人才培养模式,形成“企业出题、高校解题、市场验题”的创新人才培养闭环,为企业输送急需的技能型、创新型人才。二是优化人才发展环境。营造尊重人才、鼓励创新的良好氛围,给予人才充分的信任和自主权,鼓励人才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健全人才引进机制,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选才引才用才理念,通过项目合作、技术咨询、研发顾问等方式,积极吸纳海内外急需紧缺型创新人才和团队。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在薪酬待遇、职业发展、教育医疗、住房保障等方面提供优惠补贴,解决人才后顾之忧,让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优化人才评价机制,以创新价值、技术水准、周期贡献、梯队培育为导向,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体系,让各类人才尽其才、施其长、展其能,为民营企业培育新质生产力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作者单位:重庆交通大学,本文为重庆市教委人文社科研究项目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