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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7版:思想周刊·新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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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推动惠民生和促消费紧密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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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01 月 20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

有效推动惠民生和促消费紧密结合

李直

  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是“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之一。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形势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坚持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坚持惠民生和促消费、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坚持惠民生和促消费紧密结合,深刻揭示了民生改善与经济发展的内在统一关系。惠民生与促消费是辩证统一的,惠民生是促消费的前提基础,促消费是惠民生的重要途径。要深刻把握惠民生、促消费二者之间的内在联系和逻辑关系,坚持惠民生和促消费紧密结合,形成“以新需求引领新供给,以新供给创造新需求”的良性互动局面,不断实现供给和需求良性互动,增强国内大循环内生动力和可靠性。

  深刻认识惠民生和促消费紧密结合的重要意义

  当前,百年变局加速演进,外部环境复杂严峻,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在此背景下,坚持惠民生和促消费紧密结合,是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不断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的关键举措,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坚持惠民生和促消费紧密结合,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必然要求。发展的根本目的是增进民生福祉。惠民生和促消费紧密结合,充分彰显了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惠民生从来不是空中楼阁,必须将共享发展理念多层次、体系化地落实到人民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促消费也不是冰冷的数字堆砌,而是千家万户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必须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人”的身上,更加注重民生领域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因此,只有坚持惠民生和促消费紧密结合,才能促进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走出一条“以发展改善民生,以消费驱动发展”的良性循环之路。

  坚持惠民生和促消费紧密结合,是增强国内大循环内生动力、应对外部挑战的战略抉择。当前,百年变局加速演进,外部环境的复杂性、严峻性、不确定性明显上升,单边主义和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在这种背景下,必须把发展的战略立足点放在做强国内大循环上,增强国内大循环的内生动力和可靠性。惠民生和促消费紧密结合,能够有效激活我国超大规模市场潜能,使消费成为经济增长的“稳定器”,让国内市场成为驱动经济增长的主引擎。一个消费活跃、循环畅通的国内市场,不仅能够抵御外部风险、显著增强我国经济发展的安全性、自主性和可靠性,也能增强对全球要素资源的吸引力,在国际竞争中赢得主动。

  坚持惠民生和促消费紧密结合,是推动经济发展模式转型的必然选择。进入新发展阶段,传统的投资拉动、出口导向的增长模式已难以为继,我国经济亟需向内需主导和消费拉动的发展模式转型。有效推动惠民生和促消费紧密结合,可以从供给侧和需求侧双向发力、促进转型。一方面,惠民生和促消费紧密结合,能够充分释放有效需求,并以数字消费、绿色消费、健康消费等新兴领域的蓬勃发展引领供给创新,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另一方面,产业升级和供给能力的不断提高,不仅能够更进一步挖掘人民群众的潜在需求,还能够创造高质量就业岗位,从而提高收入水平,增强消费意愿,形成“以新需求引领新供给,以新供给创造新需求”的新局面。

  准确把握惠民生和促消费的辩证统一关系

  惠民生和促消费是辩证统一、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两者互为因果、互为支撑。

  一方面,惠民生是促消费的前提基础。消费在本质上受居民可支配收入与长期预期收入的双重约束。当居民对未来的收入增长预期和教育、医疗、养老等刚性支出抱有较大不确定性时,出于避险心理,其预防性储蓄动机必然增强,从而挤压居民当期消费,导致“有钱不敢花”的现象。因此,要释放消费潜力,必须筑牢民生底座。只有切实抓好就业这一“民生之本”,保障居民收入稳定增长,并着力破解医疗、教育、养老、托育等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给人民群众以稳定的预期和充足的底气,才能将潜在需求有效转化为现实购买力。要在提高居民收入、优化分配结构、健全保障体系等方面下功夫,打好政策“组合拳”,切实以“惠民生”牵引“促消费”。

  另一方面,促消费是惠民生的重要途径。消费不仅是拉动经济增长的引擎,更是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直接体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往往通过消费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来实现。当前,我国居民消费正从注重量的满足向追求质的提升转变,从“吃得饱、穿得暖”转向“吃得健康、穿得时尚、住得舒适、行得便捷”,每一次消费结构的优化升级,都对应着生活品质的实质性跃升。促消费的本质就是以丰富的供给满足人民群众的各类需要,从而提升人民的生活品质。要立足产业升级,不断提升供给能力,持续优化消费环境,切实以“促消费”达成“惠民生”。

  深刻认识并处理好惠民生和促消费的关系,是把握新时代扩大内需战略的关键所在。扩大内需,切实推动惠民生和促消费紧密结合,需要以供给和需求良性互动为基础,构建系统性的制度支撑体系。

  构建推动惠民生和促消费紧密结合的制度体系

  促进惠民生和促消费紧密结合,需要以社会保障、收入分配和消费环境三个方面的制度体系构建为基础,精准施策、协同推进,不断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与人民美好生活的同频共振。

  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继续降低各种长期的必要支出占居民收入的比重,发挥好社会保障体系在促消费中的“压舱石”作用。在总体上,要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更多公共服务向基层下沉、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切实提高这部分群体的可支配收入。在养老方面,要完善并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加快构建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健全待遇确定和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助力“银发经济”发展。在医疗方面,要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推进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优化药品集采、医保支付和结余资金使用政策,降低人民群众长期医疗费用支出。在劳动保护方面,要扩大失业、工伤保险覆盖面,建立健全职业伤害保障制度,为失业和丧失劳动能力的群体提供生活保障。在社保方面,要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提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参保率,打消农民工和新就业形态人员消费的后顾之忧。同时,还要发挥各类商业保险的补充保障作用,丰富人民群众的选择。

  推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为居民收入持续增长提供制度保障,从根本上提高居民消费意愿。在基本收入分配制度上,要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在初次分配的实现机制上,要健全各类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初次分配机制,促进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创新者多得。要加强工资制度建设,完善劳动者工资决定、合理增长、支付保障机制,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健全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加强企业工资分配宏观指导。要鼓励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合理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

  优化消费环境,不断降低居民消费所面临的各种成本。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适度超前建设新型基础设施,推进传统基础设施更新和数智化改造,强化薄弱地区覆盖和通达保障,逐步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完备度,强化区域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为打造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提供物质基础。统一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统一市场监管执法,加强质量监管,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司法,形成优质优价、良性竞争的市场秩序,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切实发挥全国统一大市场的竞争优势,为居民提供多样化的优质产品与服务。清理汽车、住房等消费不合理限制性措施,充分释放耐用消费品的潜在需求。此外,落实带薪错峰休假,促进居民“有闲”消费,充分释放消费潜力。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全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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