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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9版:思想周刊·新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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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
推进网上网下协同治理的三个着力点
以数字技术赋能法治社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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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12 月 01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

以数字技术赋能法治社会建设

陈娇 任俊玲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营造全社会崇尚法治、恪守规则、尊重契约、维护公正的良好环境”“加强人工智能同产业发展、文化建设、民生保障、社会治理相结合”。以数字技术赋能法治社会建设,既是落实全会精神的具体实践,亦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当前,数字法治建设已从顶层设计迈入精准落地的关键阶段,其核心在于实现从工具性应用向制度性融合的范式转型。唯有坚守“制度定边界、技术提效能、人才强支撑、公众夯根基”的协同逻辑,才能让数字技术真正成为法治社会建设的“加速器”,推动二者同频共振、深度融合,为法治社会筑牢坚实保障,加快形成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完善制度供给,构建“数据+算法”双重治理规范。数据作为数字时代的核心生产要素,其治理规范水平直接关乎法治实践的效能。要建立“全环节闭环”的数据质量管控体系,针对执法、司法等不同领域的特点制定差异化标准,通过“法律引领—技术转化—数据优化”的全链条机制实现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依托人工智能技术建立完善数据溯源台账,确保数据“真实可溯、安全可控”。要以清晰的法律框架界定数据权属与使用边界,搭建跨层级、跨部门的数据共享协同平台,打破“信息孤岛”,实现数据合规共享。尤其在人工智能领域,需加快建立算法备案、动态评估制度,明确要求算法研发主体公开核心运行逻辑,提升算法透明度与可解释性;对信用评分、公共服务分配等直接涉及公共利益的算法应用,严格执行安全评估与准入管理流程,从制度层面筑牢数字法治的“防火墙”。

  推动技术互嵌,打造“场景化+动态化”赋能模式。数字技术赋能法治社会建设的关键在于推动执法司法实践场景精准对接、深度融合,构建“技术赋能治理、治理规范技术”的良性循环生态。通过将数字工具深度嵌入执法司法各环节,实现流程优化、效率提升与质量保障的多重目标,让法治服务更具便捷性与可及性,真正为法治实践减负增效、提质赋能。在行政执法领域,打造全流程智能执法体系,推动执法工作从“经验驱动”向“数据驱动”转型,依托数据研判精准锁定监管重点,提升执法精准度与效率,降低末端监管成本。在司法领域,强化数字技术的赋能作用,通过大数据技术分析捕捉公众对司法裁判的反馈意见,为司法文书释法说理提供参考依据,确保司法裁判既符合法律条文规定,又契合社会公平正义的价值理念。

  夯实人才支撑,建设“专业化+复合型”工作队伍。复合型人才供给不足,已成为制约数字技术与法治社会建设深度融合的突出瓶颈。高校应主动对接国家战略需求,布局“数据与法律”“人工智能与法律”等交叉学科,开设数据安全法、算法治理、法律数据应用等核心课程,打破传统法学教育与技术学科的壁垒,构建跨学科人才培养体系。针对现有执法司法人员,需建立分层分类的数字应用能力提升体系。对基层一线人员,重点开展智能办案工具操作、基础数据处理等实操技能培训;对中层管理者,强化数据综合分析、数字治理规划等统筹能力培养。同时,将数字化应用能力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倒逼相关人员主动提升数字技能,并通过挂职交流、项目协作等,促进高校、司法机关与科技企业之间的人才流动,为法治社会建设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支撑。

  聚焦公众参与,营造“精准普法+便捷服务”互动生态。数字技术为构建“精准普法、便捷服务、广泛参与”的法治宣传教育模式提供了新路径,能够让法治精神以更鲜活、更贴近群众的方式融入社会生活,切实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在普法工作中,要依托线上平台搭建多渠道、分众化的智慧普法矩阵。针对青少年群体,将法治课堂与实践体验相结合,增强普法趣味性;针对企业经营管理者,精准推送合同风险防范、知识产权保护等专业法律知识,满足经营需求;针对老年人,通过适老版App、语音讲解等形式,普及反诈、养老服务等相关法律内容。借助短视频平台、社交软件等传播载体,将晦涩的法律条文通过微动画、情景剧等通俗易懂的形式呈现,显著提升普法工作的吸引力、实效性与覆盖面。

  (作者单位: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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