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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视,更好发挥巡视利剑作用
巡视的本质是政治监督,必须坚守政治巡视定位,深入查找和纠正政治偏差,有效促进政治生态持续修复净化。
以更加精准发现问题提升震慑力。做实政治巡视,制定进一步推动巡视巡察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紧盯权力和责任、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查找影响高质量发展的主要矛盾、落实改革部署中的重大偏差、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突出问题。开展六届市委第六、第七轮巡视。更加突出边巡边查、立行立改,进一步增强巡视震慑力穿透力。
持续深化联动贯通增强监督合力。深入推进巡视巡察联动贯通改革,深化巡视巡察与纪检监察、组织、审计、信访等监督协调协作,与政法系统政治督察贯通协同。强化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完善市级部门(单位)巡察工作体制机制,指导区县、市级部门(单位)深入发现问题、强化巡察整改。深入开展对村(社区)巡察工作,聚焦“两委”班子特别是“一把手”加强监督。深化巡视巡察数字化建设,提升“渝巡在线”应用实战能力。
紧盯问题整改强化闭环管控。健全整改责任体系,完善“巡视问题清单”运行管控机制,做细做实清单提醒、责任交接、整改会商、现场督导检查等工作。完善整改督促机制,用好巡视建议书。进一步健全巡视整改评估和核查制度,对六届市委第四、第五轮巡视整改成效开展集中评估检查。健全巡视整改问责机制,加大对整改不力、敷衍应付、虚假整改等追责问责力度。
(六)认真落实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任务,在守正创新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质效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作出战略部署,必须以制度建设为主线,以深化机构改革为重点,以增强系统性协同性有效性为着力点,通过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提升。
持续加强纪检监察法规制度建设。认真学习贯彻新修改的监察法,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对标修订我市监督执纪执法工作办法等制度。推进监督执纪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监察公开工作制度,出台问题线索督办工作办法、处理实名检举控告工作办法。深入落实全链条案件质量保障机制,完善申诉复查案件办理等制度,持续推进派驻、国有企业、高校案件审理协作配合,加强和改进基层案件审理工作。
持续推进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深化纪委监委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完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力量配备,提高监督执纪执法综合效能。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完善机关纪委监督执纪工作机制。因地制宜深化区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集中办公、片区协作等工作机制,指导建立完善配套制度。规范派驻机构考核工作,持续优化考核指标,用好考核结果。深化与中央在渝单位纪检机构的协作配合。
持续推动完善监督体系。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党委(党组)履行全面监督职责,加强对各类监督主体的领导和统筹,确保党的领导和监督一贯到底。以专责监督为主干,优化“组组”协同监督、“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室组地校企巡”协调联动机制。以基层监督为支撑,推动完善基层纪检监察监督体系,持续优化基层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和力量配备,健全空编人员动态补充机制。以各类监督贯通协调为保障,深入落实“885”工作体系成果运用机制,深化拓展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财会、统计等监督协作配合,制定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实施意见,不断探索监督体系市域实践。
(七)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健全各负其责、统一协调的管党治党责任格局
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牵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分层分类建立健全责任体系,以明确责任、压实责任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知责、担责、履责。
督促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督促认真执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动态完善责任清单,落实主体责任、述责述廉“双报告”制度,加强对本地区本单位本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领导,坚决纠正只抓业务不抓风纪、只管发展不治腐败等问题。推动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用好履职提醒制度,督促“一把手”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立足职责优化党建报表相关指标,定期考核评价履责情况。
督促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责任。坚持管行业管业务必须强监管,督促加强内部治理、完善制度机制、防范风险隐患,坚决纠治监管缺失缺位、管党治党乏力问题,防止以纪委监督代替部门监管。探索建立监管责任落实效果评价反馈机制,对监管责任落实不力的职能部门及相关责任人,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切实履行监督专责。注重监督前移,加强主动监督、下沉监督,综合运用查阅查询、现场调查、驻点监督、谈心谈话等方式,做实日常监督,确保监督不缺位。持续强化主责主业意识,确保监督不泛化虚化。坚持“监督的再监督”定位,督促各责任主体担当尽责,确保监督不越位。
深化清廉重庆建设。紧扣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这条主线,围绕清廉重庆建设“1669”总体架构,督促各级党组织推进管党治党内容全涵盖、对象全覆盖、责任全链条、制度全贯通。推进清廉重庆建设提质扩面,完善金融、民主党派、交通等清廉建设,推动清廉细胞向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内设机构、基层站所及村(社区)延伸覆盖,持续培育最佳案例、优秀实践案例,不断厚植清廉土壤,促进清廉理念在干部群众心中扎根。
(八)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锻造纪检监察铁军
纪检监察机关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力量,必须认真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意见,提高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始终做到绝对忠诚、绝对可靠、绝对纯洁。
锤炼政治忠诚。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提高政治能力,始终不渝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加强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和对党忠诚教育,开展“理论大学习、业务大比拼、工作大落实”,深化新时代“红岩先锋”变革型组织建设,以高质量机关党建引领保障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提升能力素养。实施纪检监察干部“砺兵赋能计划”,开展涵盖业务全链条的纪法培训,加强履职通识培训,不断提升发现处置问题、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推进以案促改促治、研判处置涉纪涉腐舆情、数字化应用等能力。健全纪委监委机关、派驻派出机构领导干部能力提升机制,不断增强理论素养、领导素质、综合素能。认真落实加强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部署要求,优化干部选育管用全链条,健全干部准入机制,完善上派下挂制度,稳妥有序推进干部轮岗交流,有计划安排干部到业务一线磨砺,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发挥好纪检监察协会作用,推动加强纪检监察理论研究和学科建设。
弘扬优良作风。发扬斗争精神,以党性立身做事,在重大政治原则和大是大非问题上敢于交锋,在同歪风邪气和腐败现象作斗争时勇于亮剑,坚决防止爱惜羽毛、当“老好人”。发扬担当精神,以“四张清单”为牵引,体系化谋深做实核心业务,坚决防止把说了当做了、把做了当做成了。发扬求真务实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实事求是,正确把握政策策略,精准精细做好监督办案、促改促治等各项工作。弘扬法治精神,强化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依规依纪依法,严格安全文明办案,确保每个案件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
强化严管厚爱。把严的要求贯穿自身建设始终,加强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推动嵌入式监督提质增效。多渠道、全方位了解掌握干部思想动态、履职状态。对跑风漏气、压案不查、串通包庇、以案谋私等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紧盯不放、严惩不贷,坚决清除害群之马。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保障特约监察员更好发挥作用。健全关心关爱工作机制,增强纪检监察干部职业荣誉感、归属感。
同志们,新时代新征程全面从严治党站上新起点、开创新局面,纪检监察工作使命光荣、任重道远。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牢记嘱托、勇担使命,开拓创新、砥砺前行,纵深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重庆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