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考察时强调,“积极探索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新路子”“扎实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必须抓好基层治理现代化这项基础性工作。广大人民群众对基层治理现代化的要求日益提升、参与基层治理的热情日益高涨,加强党建引领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对推动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意义重大。
坚持党建领航掌舵,夯实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基础。始终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战斗力。一要明责赋权。厘清街道(乡镇)权责边界,明确其抓党建、抓治理、抓服务的主责主业,赋予其区域综合管理权、规划参与权、重大事项建议权等权力,让街道(乡镇)从“行政末梢”转向“治理枢纽”。二要织密网络。紧盯新兴领域和新就业群体,创新党组织设置方式,推动党组织向基层延伸,消除基层治理末端的“盲点”。基层党组织要紧盯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形成“微事快处、难事共商”的响应体系。三要激发活力。释放基层党员“细胞能量”,区分在职党员、退休党员、流动党员不同角色定位,探索党员分类管理制度,推动党员在政策宣讲、建言献策、民生服务、自我管理中亮身份、作表率,让“红色细胞”渗透到楼道街巷,将党建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不断夯实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基层基础。
坚持自治凝聚力量,激活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动力。超大城市的治理规模大、治理任务重,共商共治可以凝聚多方合力共解难题。一是拓宽民众参与渠道。搭建多元高效的群众参与平台,构建完整的民意收集与反馈体系,使人民群众不仅能就社区建设与城市治理提出建议,还能实时追踪建议的受理进度、处理结果,进而激发人民群众主动参与城市治理的热情。二是强化组织引导。全面提升基层干部在组织协调、矛盾化解、资源管理等领域的专业素养,培育一支精通基层事务治理的骨干队伍。面对城市基层治理中的复杂问题,能够依据法规情理,灵活运用沟通技巧与协调策略,引导群众达成共识,稳步提升群众自主解决问题的能力,助力社区从被动接受管理迈向主动自我治理。三是完善自我监督机制。设立独立的监督小组,对决策执行、财务收支、项目招标等关键环节实施全程监督。制定明晰的监督流程与规范,定期公开监督报告,接受群众监督,一旦发现违规操作、权力滥用等问题,立即启动纠错程序,确保权力始终在阳光下运行,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坚持法治维序固元,筑牢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根基。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城市治理法治化为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提供保障。一是深化普法教育。一方面,要提升基层党员干部法治素养;另一方面,要加强普法宣传教育,特别是通过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要点的宣传教育,引导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依法支持和配合基层治理。二是优化法律服务。加快建设覆盖社区的基层法律服务站点,如社区法律援助中心等,并配备专业法律智能咨询设备;整合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专业人才资源,建立常态化值班、预约上门服务机制,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文书起草、纠纷调解等一站式法律服务,让法律的关怀触手可及。三是营造守法氛围。指导社区依法制定涵盖公共秩序、环境保护、邻里关系等多个方面的居民公约,规范居民行为准则。健全备案和履行机制,定期审查和更新,确保与时俱进,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通过宣传和教育活动,增强居民对居民公约的认识和遵守意识,营造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
坚持德治化风成俗,培育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文明。在基层治理中德治发挥着重要作用,积极践行德治,能达到“润物细无声”“潜移默化”的效果,并提升自治和法治的效能,为推进城市基层治理凝聚强大精神力量。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全面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营造“以文化人、以德树人、润心育德”的德治氛围。二是树立道德标杆。开展“身边好人”“道德楷模”等评选活动,广泛发动居民参与举荐、评议,不仅对道德模范给予荣誉激励,还可在就业创业扶持、子女教育优待等方面探索政策支持,营造见贤思齐的社会风尚。三是丰富文化供给。挖掘群众身边鲜活的道德故事,创作编排成戏曲、舞蹈、微短剧等形式多样、感染力强的文艺作品。通过举办“道德文化月”、社区文艺巡演等活动,将美德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呈现出来,让人民群众在欣赏艺术之美的同时更加生动、形象地理解道德的内涵和要求,助推社会文明风尚的养成,在“润物细无声”中推动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
(作者单位:重庆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中共重庆市委党校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