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双网格”为抓手走好网络群众路线推进数字智治与精管细治相融合全面提升超大城市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打通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人才交流通道
第008版:思想周刊·策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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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双网格”为抓手走好网络群众路线
推进数字智治与精管细治相融合
全面提升超大城市本质安全水平
加快打通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人才交流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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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10 月 14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加快打通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人才交流通道

谭建伟 纪念 吴珍妮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强化人才激励机制,坚持向用人主体授权、为人才松绑”“打通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人才交流通道”。高校是知识创新的摇篮,科研院所是科技攻关的前沿阵地,企业是技术转化与市场应用的主体,三者之间的人才高效交流是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的关键所在。当前,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之间的人才交流通道还不够顺畅,存在一些障碍。因此,必须构建开放协同的人才发展生态系统,破解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人才交流掣肘,为我国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高质量人才和智力支撑。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要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共育、共引、共享”创新型人才。进一步深化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之间的合作,共同探索建立更加灵活的人才培养、引进和配置机制,根据各地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共同培育知识创造、科研攻关和技术转化兼通的复合型创新人才。打破身份束缚,推动复合型、应用型创新人才的共享共用,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到企业开展合作研究,同时允许企业的高层次人才到高校和科研院所进行学术交流或担任兼职导师。建立灵活多样的创新人才使用机制,鼓励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创新人才在科研、教学、产业等多个领域自由流动和跨界合作。优化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创新人才评价体系和长期激励机制,引入国际同行评审机制,利用专业第三方机构进行客观评价,确保创新人才评价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促进产学研用向纵深发展。要探索多样化的产学研用合作模式,通过共建经济实体、委托研发、合作开发等灵活多样的合作模式,实现各方创新人才资源的高效整合和优势互补。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要共建联合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平台,促进创新人才知识共享与技术交流。鼓励企业委托高校和科研院所进行项目研发,联合申报科研项目,通过合同方式明确双方权益,形成稳定的创新人才合作关系。通过共建研发平台、共同培养创新人才等方式,定期举办产学研用对接会、技术交流会等活动,为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创新人才交流提供更加便捷和高效的渠道。倡导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搭建开放合作的文化交流平台,建立健全沟通机制,通过文化交流活动、团队建设等方式增进相互理解和信任,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之间的文化融合,营造更加开放、包容、协同的创新氛围。

  强化政策支持与引导。要建立跨部门的协调机制,加强政策衔接和资源整合,为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创新人才交流提供更加有力的制度保障。加强顶层设计,由政府牵头,联合教育、科技、工信、人社等多部门,成立“产学研用合作协调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政策制定和重大问题解决。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就人才交流、项目合作、资源共享等议题进行深入讨论,形成共识并推动落实。出台创新人才交流政策,明确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间人才流动的支持政策,包括职称评定、薪酬激励、社会保障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消除人才流动的后顾之忧。制定长期发展规划,结合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制定促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长期发展规划,明确阶段性目标和重点任务。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如税收减免、资金补贴等,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开展深度合作和人才交流。

  加强人才服务体系建设。要为创新人才提供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咨询、住房、子女教育、医疗保障等全方位服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宣传教育,定期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相关培训活动,深化与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合作,建立快速维权机制,为产学研用合作项目提供便捷服务。对参与产学研用合作的人才和机构进行信用评价,建立信用档案,对失信行为进行记录和惩戒,维护良好的合作秩序。编制产学研用合作法律指南,明确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规范合作行为,降低法律风险,保障各方权益。深化与当地教育部门合作,为创新人才提供子女就学等便利服务;与医疗机构合作,为创新人才提供专属医疗服务和补充医疗保险。通过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人才服务体系,为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之间的创新人才交流提供有力支持。

  (作者单位:重庆理工大学、重庆工商大学,本文为重庆市教委人文社科研究项目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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