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深化党纪学习教育,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关键要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善始善终、慎终如始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把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相结合,持之以恒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注重以学促改、以学促干、以学促治,强化主动服务、精准服务、全周期服务,不断提升企业、群众、基层获得感幸福感,切实把学习教育成效转化为服务发展实效。
服务企业要清上加亲、陪伴成长。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考察时也强调,要一手抓深化国企改革、培育一批核心竞争力强的国有企业,一手抓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要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一体学习领会、一体贯彻落实,进一步服务企业健康成长、发展壮大。一要处理好“显”和“潜”的关系。服务企业不能一蹴而就,也不会一劳永逸,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持续用力、久久为功。要经常对标对表党章党规党纪查纠不足和偏差,既要做让企业和群众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显绩”,也要做打基础、利长远的“潜功”。二要处理好“亲”和“清”的关系。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是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前提。要畅通政商沟通机制,把握好分寸、掌握好尺度,做到既亲而有度、又清而有为,营造尊商重商亲商的浓厚氛围,最大限度释放市场主体活力。三要处理好“软”和“硬”的关系。服务企业,既要增强基础设施等“硬件承载力”,又要提升营商环境“软件竞争力”,以“软环境”铸就“硬实力”。要坚持学条例、转作风、提效能、优环境,精准有效落实惠企利企政策,强化涉企全生命周期服务,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兑现承诺事项,提升服务企业效能,做到“不叫不到、随叫随到、说到做到、服务周到”。
服务群众要牢记宗旨、增进福祉。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完善了对漠视和侵害群众利益,慢作为、假作为,层层加码、过度留痕等行为的处分规定,充分体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要坚决落实群众纪律要求,永葆为民情怀,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切实保障群众利益、增进民生福祉。一要多谋民生之利。牢记“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嘱托,大力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传统,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兼顾当前和长远,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谋划工作、出台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二要多解民生之忧。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一切工作得失的根本标准,紧盯教育、就业、医疗、住房等群众反映最普遍、意见最集中的问题,以小见大看、由点及面改,切实做到权为民用、利为民谋。三要兜牢民生底线。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落实好每一项改革举措、惠民政策,多做现实条件下可以做到的事情、雪中送炭的重点民生工作,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让群众可感可及、得到实惠。
服务基层要严明纪律、减负增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疾,持续为基层减负。形式主义是干事创业的大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工作纪律部分作出了明确处分规定。要用党规党纪校准领导干部日常言行,坚决纠正权力观扭曲、事业观偏差等问题,把对上负责同对下负责统一起来,为基层干部干事创业创造良好条件。一要优化考核方式。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采取“四不两直”“互联网+督查”等方式开展日常检查,简化流程、注重实绩,设立科学合理、简便可行的考核指标体系。二要统筹推进整治。持续整治文山会海、多头检查、重复扎堆调研等形式翻新的“老问题”,高度警惕“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等五花八门的“新问题”,健全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让基层干部从一些无谓的事务中解脱出来,从一些虚耗空转的“内卷”中跳脱出来,心无旁骛地担当作为、真抓实干。三要提升服务效能。加强数字政务建设,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合力攻坚,持续深化“一网通办”,推广应用“一表通”等创新经验,推动高频急需的审批监管服务多跨协同、流程再造、制度创新,不断提高政府运行效能、办事效率、服务效果。
(作者单位:市政府办公厅综合二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