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管婴儿包成功”“能选婴儿性别”……这些虚假宣传,让不少求子心切的夫妻上当受骗。近日,九龙坡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做试管婴儿引发的合同纠纷案,依法认定合同无效,并调解促成被告王某返还5万元。
小华与阿敏结婚多年,膝下仍没有一儿半女。二人来到重庆某医院,希望通过做试管婴儿怀上孩子。然而由于阿敏染色体异常,做试管婴儿成功几率较小。
夫妻俩失望地走出医院时,迎面走来一人搭讪。该女子表示自己姓王,是某健康咨询公司的客服经理,能提供第三代试管婴儿相关服务,“包成功,客户还能选择婴儿性别”。
小华夫妇求子心切,随王某来到该公司接待中心签订了协议书,同意接受对方提供的试管婴儿相关服务,总费用13万余元,按移植进度分期支付。
小华夫妇支付8.8万元后,开始了第一次移植。但此次移植以失败告终,且王某拒绝再次协助进行移植。
双方因此产生矛盾。因之后该健康咨询公司注销,小华夫妇以王某为被告起诉到法院,请求判令其退还费用、赔偿损失10万余元。
九龙坡法院经审理认为:试管婴儿属于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被告王某不具有与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相适应的技术和设备,且案涉合同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是无效合同。合同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两位原告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明知被告做试管婴儿为非正规渠道,仍选择与其签订协议书,故双方对案涉合同的无效均存在过错。
最终,通过调解,双方自愿达成一致,被告退还原告5万元并当庭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