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考察时强调,主动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市委六届五次全会也指出,着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加快激发高质量发展强劲动力活力。法治是高质量发展与优化营商环境最根本和最稳定的保障,这就需要将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贯穿法治建设各个方面、各个环节,最大限度发挥法治的规范和保障作用,有效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激发市场主体的创造力和活力。
以立良法强化法律制度供给。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基础和前提。要全面提升法律制度供给的质量和效率,营造一个更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一是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始终从党的全局来思考和谋划立法工作,牢牢把握立法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确保立法内容符合国家发展战略,着力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全过程,确保各项立法导向更加鲜明、要求更加明确。二是统筹推进重点领域立法。主动参与WTO、APEC等国际经贸组织的规则制定,提升在国际规则制定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针对数字经济、金融监管等重点领域存在的立法空白和滞后问题,加快立法步伐,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国际国内形势变化,及时修订和更新法律法规,特别是与国际高标准规则不一致的条款,确保法律法规的前瞻性和国际适应性。三是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优化人大立法程序,加强立法前的调查研究和论证工作,通过听证会、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立法过程公开、透明、民主。增强人大监督职能,采用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专项报告等方式,了解法律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进行修正,确保法律得到有效执行。
以优服务提升政府履职效能。优化政务服务是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不可或缺的要素。一是厘清政府与市场之间的边界。善于用法治来划定政府和市场的边界,促进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良性互动。加快制定和完善市场准入、竞争、监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明确政府和市场的职能边界,确保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逐步放开更多行业的市场准入限制,更好发挥重庆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作用,主动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促进商品、技术、资金、数据等要素的跨境自由流动,打造高水平制度型开放的重庆样板。二是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深入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不断完善监管体系,加强信用监管,提高监管效率,确保市场规范有序发展,保障市场公平竞争。改进政务服务方式,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增强政务服务透明度,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水平,增强企业和公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三是强化市场监管。建立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完善信用联合惩戒机制,对失信企业和个人进行严格惩戒,营造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设立专门的国际商事仲裁机构,完善商事仲裁和调解机制,提供高效、公正的纠纷解决渠道。
以强监督促进司法公平公正。司法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强化对司法活动的监督,提升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效率,以高质量司法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构建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进一步完善司法制度,规范司法程序和司法行为,保障司法公正和提升司法效率。建立健全司法监督机制,加强现代信息技术的司法应用,通过公开审判、公开判决文书等方式,增加司法过程的透明度,提高司法公开的便捷性和广泛性,切实维护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充分保障司法过程和司法结果的公正性。要把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有效结合起来,确保司法行为规范有序,避免司法腐败和司法不公现象。二是健全产权司法保护制度。制定和完善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明确产权的法律地位和保护范围,保障产权的合法性和稳定性。尤其要着力解决产权保护中的法律盲区和模糊地带,确保产权保护的法律体系完善健全。完善产权保护的司法程序,确保产权纠纷能够依法、及时、公正处理,保障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完善产权保护的司法救济措施,确保产权受到侵害时市场主体能及时获得法律救济。三是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建立健全司法内部监督机制,设立专门的内部监督机构,加强对司法活动的自我监督和规范,定期检查和评估司法工作的公正性和效率。鼓励公众参与司法监督,建立畅通的监督投诉渠道。打造智能化的司法监督平台,实现对司法活动的实时监控和数据分析,及时发现和纠正司法不公现象。
(作者单位:西南政法大学,本文为重庆市教委人文社科研究项目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