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两江监管分局批复同意,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完成收购重庆江北恒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设立支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已批复同意重庆江北恒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被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而解散。重庆江北恒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负债、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由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继,重庆江北恒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址新设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大石坝支行。重庆江北恒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1384万元。恒丰银行注册资本11120962.9836万元,合并前后不变。
原重庆江北恒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存贷款客户届时可凭有效证件及原重庆江北恒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的存折、存单、银行卡等交易介质至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大石坝支行进行免费变更。上述交易介质的资金安全、交易安全不受影响,各项服务保持不变。
本次收购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监督下,切实维护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未尽事项,由重庆江北恒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解释,联系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红石路307号,联系电话023-67993982。
特此公告。
重庆江北恒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