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市民王某持有2018年在两江新区购买的家庭首套应税独栋商品住宅,当年已办理不动产权证,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交易价320万元,原税率0.5%。政策调整前后王某应缴纳该房的个人住房房产税如下:
政策调整后2024年应纳税额=(200-180)×(3200000÷200)×70%×0.5%=1120元
政策调整前2023年应纳税额=(200-100)×(3200000÷200)×0.5%=8000元
案例2: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赵某持有2022年在南岸区购买的应税普通住房,当年办理不动产权证,建筑面积90平方米,交易价108万元;该房是赵某在重庆持有的第二套普通住房(2023年10月起,赵某在重庆持有的首套普通住房不再缴纳个人住房房产税)。政策调整前后赵某应缴纳第二套普通住房的个人住房房产税如下:
政策调整后2024年应纳税额=(90-0)×(1080000÷90)×70%×0.5%=3780元
政策调整前2023年应纳税额=(90-0)×(1080000÷90)×0.5%=5400元
案例3:市民刘某持有2017年在渝中区购买的家庭首套应税高档住房,当年已办理不动产权证,建筑面积160平方米,交易价240万元,原税率0.5%。政策调整前后刘某应缴纳该房的个人住房房产税如下:
政策调整后2024年应纳税额=0元
政策调整前2023年应纳税额=(160-100)×(2400000÷160)×0.5%=4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