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新重庆-重庆日报记者 郑三波)1月3日,市商务委发布《支持首店经济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鼓励发展“首店首发”经济、着力培育“必购必带”品牌、构建“多元融合”场景等方面出台15条措施,全面提升重庆消费国际化水平,聚力打造国际消费资源集聚地。
按照《措施》,我市将大力支持商业运营商引进知名品牌首店。其中,对商业运营商按照年度引进落地商业品牌首店的层级、数量、运营成效及经济影响等情况综合评定,根据评审结果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资金奖励。
同时,我市还将支持第三方机构协助引进品牌首店,鼓励第三方机构、平台、协会利用自身资源和渠道优势,助力重庆对接招引商业品牌首店,按照协助引进首店的层级、数量及经济影响等情况综合评定,根据评审结果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资金奖励。
《措施》鼓励培育创建中华老字号、重庆老字号名店,对在商圈、特色街区、旅游景区等区域新开设面积达200平方米以上的直营门店,对符合条件的按照不超过投资额3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标准给予资金奖励。
《措施》对市外连锁经营商贸企业来渝设立全球总部、区域总部及结算中心并在渝开设直营门店,最高给予100万元资金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