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夏元)11月20日,记者从市经信委获悉,按照日前工信部、交通运输部等联合印发《关于启动第一批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我市将加大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推广力度,计划到2025年建成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试点城市。
市经信委负责人表示,我市将从“全面推进车辆电动化进程、完善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新技术新模式创新应用、优化完善政策保障体系”这4个方面“做文章”。
在推进车辆电动化进程方面,我市将在夯实城市公交、出租、网约、邮政快递领域推广成效的同时,加快公务用车、环卫、机场用车和其他特定领域车辆推广,分类别、分阶段推进多个领域车辆电动化。
配备充足的充换电基础设施,是实施车辆电动化的前提。为此,我市将加密高速公路服务区、国省干线公路、旅游景区等快充网络布局,实现“区县全覆盖”“乡镇全覆盖”,计划到2025年建成充电桩超过24万个,换电站200座。
我市还将促进新技术新模式创新应用,包括加快“光储充换”示范站、充(换)储泊一体站建设等,并持续优化完善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的相关政策保障。
市经信委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建成充电站2966座,充电桩19.71万个;建成换电站141座,数量在国内换电试点城市中排第二位;充电设施实现市内全域覆盖,高速公路服务区快充网络覆盖率近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