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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王少华 |
“一个地方,两次跌倒”,说的就是演员袁冰妍。去年,她因关联企业违反税务管理法被处罚;最近,她再次被税务部门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金共计430余万元。
跌倒一次,可能是心存侥幸;再跌一次,那就是漠视法律。在税务问题上,哪来的“明星特权”“网红光环”?不管你是范冰冰、袁冰妍,还是薇娅、秀才,违法行为一旦发生,偷逃税行径一旦败露,就会受到严惩。事业彻底“凉凉”,形象打上“劣迹”,说到底,都是咎由自取。
明星网红偷逃税的消息屡屡曝出,次次都是触目惊心,可谓典型反面教材,带来了恶劣的负面效应。治理偷逃税,必须多措并举,把各种漏洞狠狠堵住。
要用好技术工具,让偷逃税行为无处可藏。悉数诸多案例,不难发现,相关群体偷逃税的惯用手段之一,就是通过设立个人独资企业,以“我的公司雇佣我”的方式,转变自身收入性质,将个人劳务所得“转”为经营所得,从而实现偷逃税目的。
由此可见,堵住偷逃税的漏洞,最管用的办法,就是将其经营所得纳入综合所得来计税。然而,这一过程往往十分复杂,所以,需要技术来帮忙。例如,通过大数据手段,升级税务“天眼”,通过更加精准的分析、研判、预警等,将一笔笔收入与支出,清晰地记录在案,让偷逃税的花招伎俩在数字慧眼下逃无可逃。
要强化法治教育,加快形成行业自律。网红、明星属于高收入人群,他们的税收一直是个敏感且棘手的问题。事实上,“收入留痕”类的行规近几年出台了不少,“清白做人”的行业呼声也很高,但“宋祖儿”“袁冰妍”接连涌现,说明教育力度还是不够。如果说技术手段是“硬件”措施,那法治教育就是“软件”升级,要教导这些公众人物遵纪守法,让其发挥正面模范作用。
网红、明星不管有多少粉丝,也都是公民,有纳税的义务。作为公众人物,更应严于律己、做好表率,从一开始就不要在税务问题上“跌倒”。接下来,要给演艺公司、经纪人、网红明星等上好法律课,讲明白违法后果有多严重,让他们不敢偷、不愿逃,自觉缴纳每一分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