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是民族的精神命脉,文化主体性是民族自立自强的根本维系。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明确提出了“文化主体性”的重大论断,为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发展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确立了方向、指针和依据。在推进“两个结合”中全面理解文化主体性的丰富时代内涵,有助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和彰显中国式现代化的世界意义。
文化主体性意味着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历史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一个民族深沉而厚重的历史记忆,是一个社会生活共同体能够在不断调整、适应、完善、优化的实践发展过程中达成自我确证、自我突破和自我实现的根本依据。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根”和“魂”。在中华文明五千多年源远流长的发展历程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维持这一世界上唯一没有中断的文明的根本所在,也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团结和带领全体人民深入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深厚底蕴所在。唯有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才能在有效应对各种错误思潮的冲击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才能在拓展、重构和超越中开辟更具广阔前景的文化空间、培育创造更加丰富生动的文化形态,才能在世界不同文明的交流互鉴中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
文化主体性意味着对社会现实境况的积极建构。作为上层建筑的文化能动地反映着特定历史时期的社会现实境况,既是时代进步的言说者和记录者,又是文明进程的反思者和推动者。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曾提出,一个民族的文化主体性是民族文化对现代化的“自主的适应”。这种“适应”的方式,可以是在民族文化中寻找现代化的契合因子,依据民族文化的特质来规划通往现代化的路径。现代化不仅是一个社会迈向更高发展阶段的客观现实进程,而且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在迎接挑战、把握机遇的时代变局中不断实现突破与超越的主体精神建构。当前,以人口规模巨大、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走和平发展道路为主要特征的中国式现代化已经呈现出强大的生命力和创造力,这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在“两个结合”中对中华文化主体性的充分展现,内在蕴含着鲜明的问题意识、丰富的实践智慧和强大的主体自觉。
文化主体性意味着对文明交流互鉴的高度认可。文明交流互鉴,是推动人类文明进步和世界和平发展的重要动力。只有每一个国家、民族都真正地坚持自身文化的主体性,才能切实推动世界不同文明间的交流互鉴。当今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文明交流互鉴的实践仍面临着“文明优越论”“文明冲突论”等现实文化交往壁垒的冲击和困扰,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依然任重而道远。在这一时代背景下,强调和突出文化主体性并非固步自封,亦非狭隘自闭,而是要在彻底摆脱妄自尊大和妄自菲薄中,以海纳百川的宽广胸怀和兼收并蓄的包容态度来真正建构起适应世界历史发展潮流的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强调和突出文化主体性可以突破西方文化霸权主义,全方位向世界展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亲仁善邻、协和万邦的处世之道。新时代的中国共产党,正以胸怀天下的精神境界带领中国人民书写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伟大奇迹,彰显中华文化独特的魅力与价值。
文化主体性意味着对未来发展实践的战略引领。文化涵育理想,文明关乎未来。文化主体性是在现代化发展过程中人的实践主体意识的集中表达,概括和展现着一个国家和民族鲜明的思想特质、精神标识和价值立场,也是一个国家和民族在承继传统、立足现实、开创未来中真正走向自立自信自强的重要表现。在当今全球一体化发展的客观趋势下,塑造更具凝聚力、辐射力和引领力的文化主体性意识,才能真正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才能切实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把世界人民的美好生活追求变成现实。在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环境中,新时代的中国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更有效地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全面把握传统性与现代性、民族性与世界性的有机统一关系,积极建构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以鼓舞和激励一代又一代人接续奋斗,不断开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世界文明进步的美好图景。
(作者单位:山东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