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首席记者 杨骏 实习生 向卫健)8月4日,海关总署举行例行记者通报会,宣布推出15条重点举措更好支持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
据了解,本次出台的15条重点举措,主要围绕畅通物流、助力开放、培育产业、优化环境四方面。
海关总署综合业务司司长吴海平介绍,本次出台的15条举措,重头戏是畅通跨境物流,具体的举措包括提升西部陆海新通道多式联运通关便利化水平;助力国际铁路联运扩容增量;打造西部陆海新通道物流联动平台;促进西部陆海新通道与中欧班列、长江黄金水道衔接互通,充分发挥西部陆海新通道连接“一带”和“一路”,协同衔接长江经济带的作用等。
15条举措中,有不少内容是为了推动西部地区高水平开放的,包括在申建综合保税区、保税物流中心方面给予支持,加力提升西部地区开放平台能级;推动通道沿线自贸试验区协同联动,支持自贸试验区海关监管创新制度复制推广,推动开放平台与西部陆海新通道的叠加互促。
更好地服务通道沿线经贸产业发展,也是15条举措的重点。具体包括加大《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实施力度;帮扶指导重点行业、企业充分利用协定规则享惠,助力与东盟产业合作;加强西部陆海新通道沿线进出口情况监测分析,编制“中国—东盟”贸易指数,进一步做好技术性贸易措施咨询服务,帮助企业“走出去”。
15条举措也有很多优化通道建设环境的内容,包括深化“单一窗口”西部陆海新通道平台、“一带一路”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建设,促进企业通关和物流作业一站式办理;加强与东盟国家海关检验检疫合作,扩大与东盟国家检验检疫证书联网核查;强化沿线各关之间在执法监管、便利通关、信息共享、产业培育等方面的互助协作,凝聚支持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发展的合力。
重庆海关副关长王宏翰在会上表示,重庆是我国中西部地区唯一的直辖市,在加快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因此,海关总署指定由重庆海关牵头,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沿线海关深化合作共建机制。下一步,重庆海关将持续发挥西部陆海新通道沿线海关牵头作用,解读好、贯彻好、落实好15条重点举措,细化配套措施,及时评估实施效果,扎实推动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实现新突破、取得新成效。